范子军
一些被注销驾驶证的“毒驾”人员,使用已注销的驾驶证注册成为网约车驾驶员。经初步排查,深圳市网约车驾驶员中发现有吸毒前科人员142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29日,深圳市有关部门约谈网约车平台,披露了网约车平台管理存在的5大问题,要求这些平台在4月2日之前停止给异地车牌的网约车派单(3月30日《南方都市报》)。
网约车从诞生之日起,争议便如影随形,规范监管、趋利避害,发挥好它方便市民出行的作用,则是社会广泛共识。就网约车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圳市相关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性、必要性不言而喻。但把部分车主的“前科”作为其中一大共性和突出问题提出来,则让人心生疑惑。
任何单位和岗位,都会对人员素质、能力、品性等提出一定要求,网约车司机当然不应例外。那么有“前科”者能不能成为网约车司机?一方面,网约车司机素养如何事关乘客人身、财产安全,不能等闲视之;另一方面,有“前科”者已受到相应的惩戒、改造和教育,回归社会后理应跟普通公民无异,不该对其另眼相看,更不能将他们视为潜在的违法分子。除非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限制,他们选择职业的权利应得到尊重和保障,否则就涉嫌歧视,与法治原则相背离。
反观现实,有“前科”人员被边缘化、融入社会难,就业、工作、生活等方面遭遇排斥、歧视的现象,仍然程度不等地存在。深圳网约车司机数千有“前科”就是有力的印证:若不是求职渠道逼仄,何至于不约而同扎堆于网约车平台?我们当然不是主张网约车平台网开一面、来者不拒,而是觉得没有理由将他们当成天然的“高危人群”。
深圳通报网约车群体里有“前科”人员数据信息,并作为整改重点,不仅涉嫌群体歧视,而且容易造成市民心理恐慌,还可能伤害网约车司机群体自尊,刺激负面情绪的滋生。将这些数据用于与网约车平台系统内部分享,督促、协助其加强对这一群体的管理,在职业操守、法律法规教育和日常监督、约束方面多做文章,促使网约车司机守法规范运营,才是公允理性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