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于落实。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一样,只有抓住监管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每一个负责人,让一切在公开有序中运行,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决定先行对一批责任人实施问责。据报道,第一阶段调查处理工作已基本完成,不负众望的是,兑现了一查到底的承诺,各地已立案刑事案件192起,刑事拘留202人,“先行对357名公职人员等予以撤职、降级等处分”。一个也不放过,这是对公共卫生安全防线的捍卫、是对公众的负责。
吃一堑,长一智,乃智者之所为。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来说,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爬起,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不仅严肃问责,更要“亡羊补牢”,把事件暴露的风险点一一排除、及时查缺补漏。与此同时,也要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制度监管,这次通过的《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正是着眼长远、举一反三,“吃一堑,长十智”。
比如,“二类疫苗”全部比照“一类疫苗”进行监管。即便是自愿接种的疫苗品种,也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这就彻底将“二类疫苗”由经营性转为公益性,进行集中采购与最严格的监管,不再留下可能的牟利空间与冲动。类似的,全程追溯制度的建立、处罚及问责力度的加强,都不再局限于“一事一议”,而是强调以此为鉴,全面改革疫苗监管的制度与流程。
欲得其中,必求其上;欲得其上,必求上上。实践反复告诉我们,只有充分设想出每一种可能的隐患,做出最大限度的未雨绸缪,才可能将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做最坏的打算,向最好的结果努力,也是各类公共监管机制成本最低、收益最优的选择。涉及未成年人健康的“底线”问题,更是要最大限度守卫公众的安全,像呵护“自己家孩子”一样较真“每一剂疫苗”。
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阳光永远是最好的防腐剂。“疫苗质量监管和使用管理不到位、对非法经营行为发现和查处不及时、一些干部不作为、监管和风险应对机制不完善”,这次事后问责可谓“刀刀见血”。然而,仍须我们反思并汲取的教训是,纠缠多年的行政监管机制问题为什么难以革除,围绕疫苗生产、流通、采购的全流程能不能更透明。“总体安全可靠”的判断,是我们前行的信心,更是不断完善监管、追求“零差错”的激励。
关键在于落实。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一样,些微的差错甚至信息的不对称,都很容易诱发大面积的社会恐慌。只有抓住监管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每一个负责人,让一切在公开有序中运行,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任何国家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都不会是“一日建成的罗马”,都要在反复纠错、不断优化中建立健全,珍惜每一次修正的契机,才会在朝向治理现代化的大路上迈出更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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