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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敬法畏纪成为社会共识和行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8-02-07 10:26:51  稿源:宁波日报

  宁葆平

  前不久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时,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郑栅洁强调,“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自觉增强敬法畏纪意识,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治理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到管理一个城市、一个单位和个人言行,最根本的就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所谓规矩,既包括党纪国法,也包括制度规范和不成文的工作惯例。敬法畏纪,就是要对这些规矩始终保持敬重和畏惧。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还存在罔顾法律、无视规矩、我行我素的现象,明明知道“不应该”“不允许”,却还以身试法、知法违法。比如,日前市纪委公布了5起党员干部醉驾案例。他们之所以吃了“熊心豹子胆”,就因为心存侥幸,无视法纪的威严。如果人人视法律如无物、视纪律规矩如草芥,那么社会运行就会失序脱轨。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带头讲法治、守纪律,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形成敬法畏纪的良好风气。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一种高度自觉,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善于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特别是要始终牢记党纪严于国法,不仅模范遵守法律,而且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充分发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的示范榜样作用。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只有人人尊崇法律、敬畏规则,才能从根本上筑牢法治的根基。现在社会上有些人遇到矛盾问题,不是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而是信奉“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到头来害了自己、害了别人,也害了整个社会。要把弘扬法治精神作为法治宁波、平安宁波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引导每一个人树立守法守规光荣、违法违规可耻的观念,始终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使敬法畏纪成为社会共识、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使法治昌明成为文明宁波的闪亮名片。

编辑: 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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