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言
下班回家就像打仗,稍微晚几分钟,停车位就没有了。停车难问题早已不是新鲜事,一直以来各方都在积极努力解决。继江北和鄞州之后,10月9日上午,海曙交警在苍松路上试点夜间临时停车(10月10日《宁波日报》)。
买车不难,停车难,这种城市的“富贵病”,不仅宁波有,许多大、中城市都有。许多人不怕开车,就怕停车,有时真有点“谈停色变”的味道。
面对日益严重的“行车难”、“停车难”问题,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已实行汽车摇号限购政策,但尽管这样,“行车难”、“停车难”问题也一时难以消弭。原因很简单,基础设施就是修得再多(可利用的空间也越来越少了),也赶不上私家车增长的速度。因此,发展发达的公共交通,是现代城市建设理性的必然选择。
今儿不说“行车难”,单说说“停车难”。
“停车难”衍生的就是“乱停车”。毫无疑问,“停车难”问题不解决,“乱停车”就难绝。而针对“乱停车”,常规的做法,不外乎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设置障碍型。浇上石柱子,或者摆放障碍物,让你有地儿不能停,霸气十足。
第二种,逮到就罚型。你乱停,我想罚就罚你,罚你没商量。按新交通法,违章停车罚款150元,扣2分。但一般只罚款不扣分。只是乱停了一下,就罚你个150元。
第三种,以人为本型。就像“潮汐车位”这样,从实际出发,给一些人文关怀,在特殊时段、特殊路段,拿出一些特殊政策,变“违章停车”为“合法停车”。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乱停车”问题,也缓解了“停车难”问题,这种做法是普遍受有车一族欢迎的。
由此可见,我们面对难题的态度很重要。就此事来说,第一种态度,我有空地不让你停,急你;第二种态度,我让你停但我罚你,气你。这两种都是不动脑子的“懒政思维”,往大点说,就是不作为。只堵不疏,无济于“停车难”问题的解决。但第三种态度就截然不同,不是绕着问题走,而直面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帮你。
我们常说,办法总比困难多。但在困难面前,倘若要拿出办法来,并不是一种轻松的事,需要耗费体力和脑力,如果没有为民服务的主动担当精神,只讲原则,不讲对策,只讲客观,不讲主观,可能一时是轻松了,但带来的后果是:困难永远比办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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