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祝颐
近日,陕西省铜川市公安局印台分局东坡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有些离奇的“盗窃案”:母亲“偷了”儿子的钱,还把他的身份证及去外地的火车票藏了起来,而目的就是想留儿子在家过年。因为儿子执意春节前外出打工。(2月11日《华商报》)
从法律的角度讲,母亲“偷”儿子的钱与火车票,是不可取的。但是,在举家团聚,候鸟纷纷回巢的新春佳节之际,儿子却不听劝阻执意外出打工,显然有悖情理。母亲为留儿子在家过年想出“偷火车票”的下策,其背后的空巢之痛让人心酸不已。母亲“偷儿子”火车票奇案实际上给子女上了一堂精神赡养课。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普遍性的社会问题。来自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243万人,占总人口的14.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3161万人,占总人口的9.7%。如何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摆在政府与社会面前的迫切任务。政府有责任完善养老政策,为老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社区居委会也应关注辖区老人的精神生活,但是庞大的养老责任不能全指望政府承担,社区也未必忙得过来。从亲情的角度讲,政府与社会的关爱不能取代子女的孝顺。面对银色浪潮,除了政府安排社会化养老服务,弥补家庭成员照料不足的矛盾以外,唤起年轻一代的敬老、爱老意识很重要。
晚辈对老人尽孝,不仅要在物质上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关心老人身体健康与心理需求,尊重老人的权利,平常注重与老人互动交流,抽时间陪伴老人,同样是敬老的重要内容。从一定意义上讲,精神赡养比物质赡养更能打动人心。
对于收入有保障的老人来说,他们差的是情而不是钱。可是很多子女把赡养老人理解为物质供给,忽视了对老人的精神赡养。据报道,成都一位老人花10万元为陪伴他的小狗举办葬礼;北京一位老人因保姆要回家过年,跳楼自杀;济南有老人坐公交听乘客聊天解闷;大连一位老人因为孤独在家摁马桶玩。有的老人还因为子女不“常回家看看”,把子女告上法庭。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如果晚辈不常回家看看,平常不打电话嘘寒问暖,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还可能违法。虽说孝道不宜强迫,但是把精神赡养列入法律范畴,也体现了对老年人精神权益的尊重。子女无疑应该常回家看看,给老人讲讲外面世界的新鲜事,抚慰老人的空巢之痛,怎能罔顾老母亲的感受,春节前夕远走高飞呢?
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成家立业,父母花费的心血与汗水,是无法用物质来衡量的,父母的养育之恩需要子女用真心来报答。一首常回家看看曾让多少人为之动容,如果我们吝于从精神上赡养老人,是否会想到自己对父母的愧疚之情?是否会想到自己垂垂老矣之时,谁来关心我们?
不可否认,现代人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子女关心老人有时力不从心。也不可否认,给赡养费是一种孝心,但是金钱代替不了亲情。我们没有理由不与父母沟通、交流,更没有理由春节前夕外出打工。如果我们工作在外,不能常回家看看,至少要鸿雁传书,电话嘘寒问暖,节假日抽时间回家看看,或者把父母接到身边照料。如果与父母居住地相距不远,更要常回家陪伴父母,让老人安享晚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社会公众也要尽力关爱老人,如果有闲暇,我们不妨陪老邻居、老街坊,哪怕是陌生老人聊天、吹牛,毕竟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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