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文婧
替喊到、替上课、替做笔记、替写作业……有“组织”,讲“诚信”,一条龙服务的“租人上课”广告,不仅在网上随处可见,更是白纸黑字张贴进了大学校园。对此,老师多表示不知情,教务处则信心满满“不存在这种现象”。专家认为可能与课程安排不合理、教学方式落后有关,学校应切断“租人上课”的联系渠道。(4月1日《新华网》)
从理论上讲,大学生逃课,肯定不对。但如果要在允许大学生逃课与逼学生“租人上课”间进行选择,至少逃课还有道德上诚实的一面,但“租人上课”不仅道德上站不住脚,而且还可能导致很多潜在的大学校园管理隐患,比如恐怖分子乘机而入。世界各国高校的校纪校规,基本都写明了禁止旷课;但在具体实践中,对于旷课与逃课,有的是等同处理,有的则是区别处理,关键在于是否履行请假手续。
“租人上课”是否有刚需,是否能够得逞,则取决于这所高校的教学管理水平。如果学生修课只是为了得到相应学分,平时点名情况与课程最终成绩密切相关,“租人上课”的需求一般就比较旺盛,反之则不然。如果一所高校的课堂,坚持小班教学的传统,人数严格控制在30人左右,“租人上课”得逞的可能性就很低;反之,如果是大班教学,甚至一个课堂一两百人,“租人上课”得逞的可能性就很高。
一般来说,越是注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高校,都坚持宽进严出、按学分收费的做法,有着现代化的教育理念,强调给学生学习上选择的自由,争取使学生在所擅长的学科上有施展才能的机会,努力使学生的学习从被动的行为转化为自主的行为,使学生从对教师的依赖和从属关系中解放出来。在教学管理上,教师自觉注重教的过程,而对学生课程成绩的评定,则不太注重平时考勤,重点考察最终的学习质量。
在旷课不允许的前提下,对待逃课,名校一般将裁量权交给授课老师。大多数老师也往往不太注重考勤,而是抓住成绩这个指挥棒。或者没有期末考试,一门课程上完,根据学生课堂上表现的水平,就给出了成绩,学生不服,教授便问他一个问题,根据学生的回答,教授就给学生解释,为什么只能得这样一个分数,学生哑口无言。或者,只关注期末考试,根据达到课程教学目标要求的程度评定成绩,学生自学能力强又何必将其限制在课堂呢?
正是我国很多高校教育理念的落后,不尊重学生学习的自由,教学管理的落后,机械地将平时成绩加期末成绩按比例折算,教师授课水平不高,吸引力不强,又不能高水平地区别开学生的学习效果,才导致了“租人上课”现象盛行。实际上,我们心知肚明,除了“租人上课”的显性逃课之外,隐形逃课在各高校都是普遍存在,人坐在课堂上,要么在闭目养神,要么在做其他的事情。既然我们默认显性逃课,又何必逼学生“租人上课”呢?
大学培养的人才,既要掌握文化知识,又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既要有创新思维,又要有社会实践能力,既要全面发展,又要个性发展。这些内容,绝不是学生是否按规上课就能简单衡量的,逼出学生“租人上课”更是在道德教育上起反作用。大学之大,何不将是否允许学生逃课的审批权交给授课教师,倒逼教师在授课质量上下功夫,让学生感到进课堂与不进课堂是完全不一样的;何不也宽进严出,将是否逃课的衡量选择权交给学生,让学生学会对自己的决定负责,也为学生创造一个更宽松自由的学习环境。(郭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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