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堂吉伟德
19日,广州市人大城建环资委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广州部分区(环卫保洁)已出现“逆市场化”现象。针对近10亿元的环卫经费缺口,市城管委表示,将研究把环卫经费纳入市区财政统筹,足额保障。而针对此前人大代表“将环卫工人的工资提至公务员科级水平”的建议,城管委相关负责人称有道理,正与财政部门商量方案。(5月20日《新快报》)
环卫工工资参照公务员工资,且达到科级人员水平,这样的提议不可谓不大胆。作为利益攸关方的城管委,对此当然持欢迎态度。但美好的理想,在现实中未必行得通。因为环卫工工资并非仅是一个数字游戏,而是究竟以何为参照,其参照的理由与依据是什么。若不能解决其合理性与科学性,就会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联动效应。
首先,环卫工工资参照公务员的依据是什么?是参照“同区域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同级公务员”,还是“警察工资应高于同地公务员,低于军队”?问题在于,按照公平对等的原则,那么岂不是医生、护士及其他带公益性质的岗位,都应当以公务员的工资为标准,然后给予同步推进?以此办法的全面推行,最后的结果则是“全体一致”的工资标准。很显然,这样“大一统”的局面无法也不可能实现。
其次,环卫工工资参照公务员下的财力如何保障?时下,大多数地方的环卫工工资的标准,大约在当地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之间,如果与其所付出的劳动量相比,客观说处于较低的层次,确实有提高的必要。相反,公务员平均工资虽然不高,但相比于地方平均线来说,还是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这一增一减就差距明显。以广州为例,环卫工现有薪酬水平为税前月薪2084元,而广州公务员科级大致水平为税前月薪6000元左右,意味着若参照办法得以实行,环卫工工资将实现近两倍的递增,如此“突如其来的幸福”,地方财力能否保证值得怀疑,恐怕连环卫工群体对“突然的幸福”也会感到不适。
再次,环卫工的身份差异下,如何实现同工同薪?众所周知的是,在绝大多数地方,极大部分环卫工属于“临时工”,他们没有获得正规的编制,也没有明确的身份属性,甚至连“五险一金”的保障都没有到位。而在环卫工群体之间,正式工和临时工之间在待遇上泾渭分明。很显然是的,若没有同工同薪制度的完全落实,那么环卫工工资参照公务员也仅是“少数人的特权”。
不可否认,作为“城市美容师”的环卫工,作用不可或缺,地位也有待于提高。然而其工资的提高,究竟以什么为标准,还应进行科学的论证和反复的讨论,不能想当然随便寻找参照,以实现为提高而提高的目的。在身份属性没有得到解决,同工同酬落实有待加强,其他劳动保障还处于相对弱势的情况下,其工资标准参照公务员无疑有些急进。改善环卫工待遇不可能一蹴而就,当然最可能实现的目标,就是以当地的平均工资为参照,建立环卫工工资的定期增长机制,并作为纳入财政统筹的标准和依据。如此,将环卫工经费纳入财政统筹才不会成为空话。(堂吉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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