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与孩子相关的悲剧接连曝出,将公众意绪带往“涕泪之谷”:如果说,毕节4名儿童自杀事件将“留守儿童心理危机干预”等议题置顶在公共空间,那发生在陕西宝鸡的父亲将2岁病儿扔枯井的惨剧,则令人五味杂陈。
这起惨剧,绝非简单的“兽父杀子”故事框架能概括:据报道,当事父亲孙某是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村民,因2岁的儿子患有脑积水,高额的医疗费让家庭不堪重负,他产生杀害儿子的念头,趁夜黑无人,将儿子抛入镇街道以东的枯井中,致其死亡。
毒杀病儿,确实令人扼腕。都说“血浓于水”,何况对稚嫩幼儿怀有怜犊之心,是人性本能,将2岁病儿扔下枯井,作案手段岂是残忍二字所能描述?
毋庸置疑,孙某逾越人性底线的杀子行径,彰显的是亲情伦理的崩塌,也触犯法律。而今他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是自遗其咎、罪有应得。
但从舆论表情看,公众态度很是复杂:不少人唏嘘“病儿不幸,恶父不仁”,但也有人对孙某心怀同情——毕竟从新闻看,他这么做也有无奈的成分,因贫困家庭难以承受高昂医疗费,“实在没办法”才痛下毒手,而将病儿扔井中后,他曾连续4天到井边看儿子还活着没。就此而言,他似乎也并非毫无亲情担当的冷血者。他痛剜心头肉,也是被生活大山压倒后的无奈之举。
这也容易让人想到震惊一时的慈母毒杀脑瘫儿案:河南鹿邑农妇武文英,含辛茹苦将4个孩子拉扯大,两个大的是脑瘫双胞胎,因身陷绝境,2012年2月,她把农药瓶递给了两个脑瘫儿致其死亡。而事发前1个月,媒体还报道了她照料脑瘫儿19年的事迹。案发后,全村人对外保持沉默。10个月后,武文英选择了自守。2013年她受审时逾千位村民为其联名求情。
虎毒尚不食子,孩子恶疾缠身已是不幸,割断亲情脐带将其遗弃无疑太不该。可“慈母”与“杀子”之类的标签产生悲剧性交叉,也说明了,在极端个案的背后有着太深的情法纠葛,而它枕藉的背景墙就是底层生存的维艰。
可以看到,在这些悲剧中,贯穿始终的苦情元素就是“贫困”。悲上加悲的是,他们也很少被救助体系“眷顾”:即便有的被低保、新农合等覆盖,对改善其家境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救济圈未能覆盖,“解压阀”又匮乏,绝望情绪的笼罩,难免会让有些人找不到出口。
比如针对脑瘫、脑积水等问题,因其康复需要很长时间,故亟需长效性救助。可在多数地区,多年以来它既没纳入大病医保,也无针对脑瘫儿童的特殊政策。患儿虽也能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但康复费用没法报销,治疗药物也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拿脑积水患儿需进行的脑室腹腔分流手术来说,手术费用约4到5万元,手术会用到分流管,但这个并不能报销。其成本大头最终还需患者家庭自行承担。
更别说,就算有些地方出台了相应救助政策,也可能是处于悬空状态,在向基层尤其是农村沉降的过程中,其覆盖面呈窄化态势。像河南省3年前已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但它实行“主动上报”机制,囿于信息蔽塞,武文英家庭就没搭上救济便车。这凸显的,是救济下沉中的“边际衰减”,这种现象尤为普遍。
布迪厄曾在《世界的苦难》中揭示个人苦难的社会性:“个人遭遇的苦难,看似主观层面的紧张或冲突,但反映的往往是社会深层的结构性矛盾”。“病儿被父抛井”之类的惨剧,投射的社会深层问题就不容忽视,它也理应成反思的引线:关于脑积水等大病对症保障的补缺;对儿童大病医保的扩容;还有要保证救助下沉……要知道,与患儿一同坠入枯井的不止是人性,还有制度保障羸弱下的个体尊严。(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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