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有人在网上招募志愿者去上海献血,献400CC补贴500元。有记者亲身去体验了一回此类“献血”的全过程。“志愿者”从各地赶来,实际上是先去苏州,晚上只能在网吧过夜,次日,才坐大巴赶到上海,领到上海临时居住证后,在上海嘉定区血站设在外冈镇的临时采血点献血。记者确认,大家其实是代替上海当地某些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在献血。
一个献血,一个付钱,这生意貌似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组织他人卖血,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今日早报》就曾报道,2013年,浙江温州的饶某,因多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但比较饶某所为与南京“血头”所为,饶某明显是单打独斗、小打小闹,记者见到的南京“血头”组织的卖血,规模大,流程复杂,若非打通各路关节的神通广大之人,还干不了这一票。
“血头”本质上是一个中介,身为中介,在网上发帖吆喝招揽“400CC补贴500元”的生意,是相对最简单的一步。比这难的,是拿到上海当地某些企事业单位或集体的献血指标,拿到盖着红色“团体自愿无偿”章的“献血登记表”。供方与需方都摆平了,最难的该是资格审查方,一是立马办好上海临时居住证,二是区血站对单位集体志愿献血者的身份核查。在外人看来,这是何等复杂乃至不可能完成的系统工程,比如要让办证机关体贴地把签发日期提早一年,签为“2014年4月13日”,如此系统性地造假,再加上血站方系统性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高难度的“无偿献血”临时工顶替工程,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完成。
很多人指出,献血也雇临时工,首先是献血指标惹的祸。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的献血指标,名为“自愿”,但不完成,可以不评你为文明单位吧。对个人来说,轮到你献血你不献,可以不评你优秀吧。一件光荣的事,一旦沦为摊派乃至强制的事,日久顽生,异化为李代桃僵的付费游戏,或许也就有点难以避免的了。报道中说,上海的一些企事业单位职工无偿献血的补贴有一千多元,经过利益链中各方的层层盘剥,付到“临时工”手上也就只剩500元了。只是有一点我很好奇,演戏要演全套,照理单位献血者还有一两天休假,那些“被献血”的职工,是不是真的回家去休养身体了呢?
“光荣”也可花钱买,用钱摆平,而且可以由单位出面,系统性地摆平。无偿献血的乱象,光拿法律惩治“血头”,还是断不了根的。它跟管理体制有关,也跟道德建设有关。
洪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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