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华奇
这个国庆长假,旅游城市青岛因“38元大虾论只卖”的宰客丑闻而成为舆论关注焦点。近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除物价部门对涉事海鲜店开出九万元的高价罚单外,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区物价、旅游等部门相继被问责。(中国之声)
这几年,关于长假期间遭遇宰客的负面报道一直不断,从之前的海南三亚到如今的青岛,各地频现的天价宰客事件不断刺痛着公众的敏感神经,也提示着这个市场是该到管管的时候了。
长假旅游不应成为另类的监管盲区。长假催生旅游热,本是件好事,既能给国人一个愉悦身心的机会,又能带动地方发展,还能给当地带来不菲的旅游收入,但就是这样一个“共赢”的和谐局面,却被一些无良的经营者搅了局,“38元大虾论只卖”、“肉串按肉块数量算”这些耸人听闻的歪理背后无不凸显出监管的严重缺位。出门在外遭遇宰客欺诈,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遭遇到宰客欺诈,游客却得不到监管部门该有的“力挺”态度,有的却是“这个不归我管,那个无能为力”这样的消极推诿。试想,此次如果不是舆论的关注,消费者也只能默默承受“38元大虾论只卖”的欺诈代价。
不能让敲诈宰客的违法成本趋于零。此次青岛天价虾事件,涉事海鲜店虽然领到了九万元的高价罚单,店还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但笔者依然认为宰客者的成本趋向于零。事实上,按现行行政处罚无关个人诚信与档案记录的现状来看,此案的后续执行并不乐观,最有可能的结局就是行政机关将此案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然限于行政与刑事关于违法框架限定的巨大差距,只要这名工商登记在册的业主名下没有现金存款,这张九万元的罚单就是一张永远的法律白条,至于责令停业和吊销营业执照,对于善德成烧烤店这样的个体经营者来说,无非就是挪挪地方,换换招牌的问题。
要治疗“大虾欺诈”引出的违法顽疾,关键是监管部门之间要形成合力。旅游监管涉及部门众多,倘若各部门间心存“各扫门前雪”的思维壁垒,就很难形成该有的监管合力,欺诈宰客的困局也难有大程度的改观。今天,38元的大虾欺诈因舆论的发酵总算有了处理进展,那么明天呢?童叟无欺,这是古人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买卖圭臬,此时却被当事人一句“为没有一个职能部门这个站出来提供保护,觉得悲哀”而黯然失色,内中的原由不得不发人深省。试想一下,如果面对这样的欺诈宰客,物价部门查处价格违法,公安部门介入黑恶势力调查,市场监管部门入手消费欺诈调查,多管齐下以此形成监管合力,涉事海鲜店老板还能有如此公然叫嚣“38元一只大虾已非常便宜”的违法底气?
惩恶即是扬善,面对“38元大虾论只卖”这样的社会恶气,公权力决不能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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