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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官受辱,应与庶民同等对待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2-08 10:53:51   稿源: 中国宁波网
       李义山

  近日,网络上曝出《一厅级干部在三亚被城管弄得没了尊严》,文章讲述了一名厅级官员三亚天涯区海边游泳时,载有衣物的自行车链锁被城管剪断,致使其仅身穿裤头,徒步去三亚市政府,最后犯病回家,前后长达4个多小时,身心受到羞辱。(新华网)

  一边是厅官,一边是城管,这无疑两脚都踩中了民众的兴奋点,一时间网上好不热闹。有支持厅官的,说“车弄走可以,为什么衣服也给收走?这是执法人员乱作为!”有力挺城管的,说“违规停车在先,有什么好投诉的,至于车上衣物,难道留在原地只取走车?”。

  暂且撇开衣服该不该留下的问题,此次事件中有两点值得引起我们深思。

  一是城管的机械执法。面对锁在凉棚柱子上的自行车,城管采取的策略是剪断锁链,直接拖走,这无疑是另一种不见血的暴力执法,隐含着公权部门的蛮横和懒政。当然,面对接近无赖性质的铁锁绕柱子,执法遇困的城管心里固然也是憋了一肚子火的,喊话后等了十余分钟依然无人前来认领,剪锁貌似是不得已的招数。然而,城市管理终究不应是猫捉老鼠、官民对立,如何文明执法,既维持公共场所良好秩序,又能最大程度地杜绝乱停乱放,需要执政者花精力去调研深思。

  二是厅官的公权私用。厅官的身份是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站长,此事最初也由哈尔滨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号曝出,经广泛转载后引起巨大社会反响。经认证的公众号无疑代表官方,何时成为领导私器?若是对事件的真实还原,为何只有厅官一面之词?采访对方当事人了吗?做到客观公正了吗?对比城管执法之暴力,这岂非也是一种舆论场上的语言暴力?如果厅官真在意光天化日之下赤裸身体的羞耻,也大可在打完投诉电话后让亲友暂买一套轻便衣物遮羞。步行五公里,总让人感觉扩大事态的心理要大于无奈。

  如果事件主角是一介平民,此事估计就不了了之,虽忿忿于城管之蛮横,但多半也是遭遇投诉无门,相互推诿;若诉诸新闻媒体,他们才不关心这等小事,也就只能上门领回自行车和衣物,权当长点记性。然而厅官的身份可了不得,还是重要的中央媒体分社的领导,尊严脸面也似乎高人一等,焉能善罢甘休?

  但笔者不禁也要问,城管执法,手段是粗糙粗暴了些,但毕竟是厅官违停在先错在先,赤身五公里走得,移步另找个停车位就走不得?而对方是执法,属职务行为,事后城管部门也给足脸面通过@三亚发布向公众表示了歉意,承认城管执法不够人性化,甚至执法人员也被停职,很能表现诚意了。但凭什么一定要向你个人登报道歉?登报的主体是城管局还是执法人员?登报的钱是公家出还是私人掏腰包?毕竟,城管手头可没掌握诸如哈尔滨交通广播那样的媒体资源啊。假设事情的发展真如厅官所期望的,城管在报上赔礼道歉,难道就是法治的胜利?就是正义的伸张?作为强势群体的城管,面对厅官却成了弱势群体,真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无非依然是权力的比大小游戏罢了。就笔者看来,厅官受辱,应与庶民同等对待。执法本来就是由国家赋予了强制力,必然多少导致被执法者或多或少的“不体面”,若人人都要求登报道歉,真得发行一张道歉专刊了。三亚作为旅游城市,此次事件必然给游客和当地政府一些提醒,我们应抱有更大的善意去期待游客的自觉性和城管执法的改观,而不是关注两种权力的比拼和两种暴力的对撕,否则,谁都不是赢家。

 

编辑: 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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