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童
据新华社合肥7月9日电记者9日从安徽省枞阳县委宣传部获悉,该县纪委近日通报称,陈瑶湖镇一干部擅自带领抗洪抢险部队绕远路前往抗洪抢险现场,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立即免职。(背景新闻:安徽一官员为“扩大影响” 带抗洪部队绕远路)
抗洪抢险,军令如山。指挥部门明明要求带路的镇政府干部,将抗洪部队从驻地后面的小路带往抢险地点,而相关责任人却认为带领部队从大街上行走可以扩大影响,未经请示便擅自绕道赶往现场。在特殊时刻,如此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严格执行上级命令的行为,自然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事后受到严厉追责也并不冤枉。
也算是“树欲静而风不止”。为了“扩大影响”而带抢险部队绕远路的镇政府干部虽被处理,可网络之上的一些声音,似乎并不认同这个真相。有些网友以“知情者”的姿态出来提示,被问责的这名干部平时个性耿直,任职时候可能得罪了一些人,这次未必不是遭到了“恶意举报”;也有人称,上级指定的小路并不好走,绕道公路不见得会多费时间云云。言下之意,抗洪绕远路的问责处理,或是一幕“抗洪版”的“官场倾轧”罢了。
抗洪抢险不是作秀表演,有关各方必须步调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每一项上级指令。从媒体披露的消息来看,被处理的镇干部,确有自以为是、擅作主张的严重过错,那么,无论其属弄巧成拙,或是有人猜疑的“代背黑锅”,都改变不了“有过必罚”的既定事实。至于说当时抄小路可能跟走公路没有多大区别,只需查查上级命令是怎么下的就可以了。否则的话,岂不是连抢险指令都能任意拿捏、随意更改了?
抗洪绕远路别拿“官场倾轧”说事。现实语境中,不是说敢作敢为的基层干部,就一定不会遭到有意无意的排挤或忌恨,但反过来说,如果对抗洪抢险的明确指令,也敢为了所谓的“扩大影响”而有令不循,试问这样的干部,就真的可以让人绝对认可和放心的么?笔者还想再问一句,要是由于这次事实上的“绕道抢险”过程中,恰巧也发生了某种分秒必争的巨大险情,那么这个没有严格执行上级命令的责任,是不是就更显其严重性之所在了?
的确,“网友的眼睛”并非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不是说“雪亮”时就“雪亮”,讲“混沌”时就“混沌”。有人就不解,一个负责给抗洪部队带路的镇党政办主任,怎么会如此缺乏纪律意识,又如何能“思维活跃”地想到“扩大影响”而绕道抢险?所以,当地相关部门若要更加彰显不枉不纵的问责用心,在此方面多些深查细究,以有效消除公众疑虑,倒也确实颇有必要。
一是一,二是二。抗洪绕远路若确凿无疑,就别拿“官场倾轧”的猜想来显示自己的语出惊人。对于犯下过错的当事干部,最重要的也不是寻找借口,或是去“涂脂抹粉”,只要深刻吸取教训,敢于用行动重新“站起”,并且获得群众的首肯和信任,那才是不骄不馁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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