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苑广阔
广西南宁的张先生最近购买首套住房,需要开“无房证明”以获得贷款优惠利率。他惊讶地发现,要得到这张证明“没有房子”的薄纸,竟然需要花60元。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南宁,在济南、武汉、长春等全国多地,“无房证明”都必须在政府限定“独此一家”的机构办理,并收取20元到60元不等的费用。(2月26日 新华网)
为市民开一张“无房证明”,前后不过是查查电脑数据库,打印出一张纸,然后盖上一个部门公章而已,不管是从劳动量还是所耗费的时间、材料成本来看,都微乎其微,但是最终却要向开证明的市民收取多达60元的费用。60元具体到一个人身上也许不算多,但是具体到一个市,一个省,甚至说一个国家呢?事实上,利用档案收费是中央简政放权规范禁止的重点,早在2013年就已经明令禁止,但是一年多过去了,还有不少地方无视禁令继续收钱。那么公众不禁要问,这些涉及民生,动辄数亿元的收费最终都流向哪里了?乱收费、高收费、超范围收费的现象何时才是个尽头?
为市民开具“无房证明”收取费用,只是五花八门的利用档案进行收费的乱象之一。比如大学生要实习或出国,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样要缴纳几十上百元的费用;再比如居民要办理保险业务开具气象灾害证明,也要被收取数百元不等的费用。这些被公众统称为“奇葩收费”的收费项目,或者存在越权立项的嫌疑,或者是涉嫌搭车收费,或者是只收费不服务,多年来备受百姓质疑与诟病。
与此同时,它们还有两个基本的特点:一是收费标准不统一,同样的收费项目,在不同的省份或者是相同省份内不同的市区,收费标准各个不同;二是收费的流向不明确,虽然面对百姓的质疑,收费单位都会表示他们的收费项目是经过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但是对于收取费用的流向,却语焉不详。而据一些内部人士介绍,这笔数目不小的费用,最终不是流向了收费部门的“小金库”,就是进入了关联企业的腰包,至于其中存在怎样的利益勾连,一般人也说不清楚。
但说得清楚的是,一些掌握公共信息资源的机构免费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在出具相关信息查询证明时却进行收费,甚至将收费职能下放到下属事业机构或企业,以逃避整顿治理继续渔利的做法,既凸显了一些地方公共机构的强势作风,也暴露出上级部门的监管不力,最终为此买单的却是广大老百姓。
要杜绝“奇葩收费”,维护百姓利益,最终需要从制度与法律层面入手才行。一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进行坚决的取缔,防止一些收费项目改头换面,一些部门阳奉阴违,对违规收费的部门不但要求其悉数退还费用,而且要严肃追究领导人的责任;二是对一些必要的收费项目进行规范清理,坚持公益性收费、成本价收费,坚决遏制和清理乱收费、高收费现象。(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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