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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让幼儿园处于潜在危险中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9-17 10:42:21   稿源: 长沙晚报

庹新岗

据长沙晚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昨天中午,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邮电局对面的菊池大厦一楼突发大火,二楼东湖幼儿园的多名孩子受困于楼内。截至目前,灭火救援已经结束,现场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但有104人(其中学童92人,大人12人)被送入市区各大医院接受观察治疗。其中大部分为受惊吓、皮外伤及呼吸道吸入性损伤。

不幸中的万幸!在此次火灾中,并没有孩子丧生,但从现场流出的视频来看,家长从二楼将孩子扔下去,一些小孩被烟熏得口吐白沫……诸多细节仍让大家感到了揪心、后怕。这里需要厘清,在紧急通道被火势堵住的前提下,将孩子从窗口扔下,是危急关头的权宜之计。而且,救援人员也已经做足了安全措施。所以,这时我们无需苛责救援人员不专业。眼下,我们的关注的目光或许更应放在事故的后续倒查追责工作上。

根据常识,防范火灾发生,需要在远离火源、备足安全设施、加强人员安全教育等诸多环节上做足功课。幼儿园的小朋友由于缺少行为能力,面对突发灾难,自救能力终究有限,所以让孩子远离危险源就成了关键。而从已披露的细节来看,这家幼儿园显然存在“先天不足”——建在了繁华地段的商业大厦二楼,一楼就是大量的商铺。

这样的布局绝对称不上合理。因为,商铺和幼儿园都是消防安全重点区域,二者都有大量的纸张、塑料等易燃物。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让火情叠加蔓延。在此情形下,即便幼儿园本身消防措施比较到位,也可能会被商厦方面的问题殃及。进一步说,即使没有这场火灾,将幼儿园开在商场里,也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商场人多眼杂,孩子的人身安全如何保障;还比如,大型商场一般都紧挨着主干道,车来车往,孩子的日常出行也有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的选址应与公路干道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并且,不应与经营贮藏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报道中的这家幼儿园显然并不符合相关的建设标准。由此,需要追责的,不仅包括幼儿园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而且还要包括之前的审批环节和日常监管单位的责任。一所就建在闹市区里的幼儿园,而且已经有近百名幼儿入学,偌大的招牌,难道就没有引起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的一丝注意?如果早在幼儿园选址之初,就已经进行严格把关,在日常监管中及时发现了安全隐患,又岂会让孩子长期置于危险隐患之中。

对于每起事故,我们都需要反思,吸取教训,牢记前车之鉴。就此次火灾而言,反思的点不止是增进孩子的安全意识,更应保证孩子们远离危险源。而无需赘言的是,有些潜在的危险,原本是可以清除的。问题的关键是,相关职能部门能否恪守职责。

编辑: 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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