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思平
近日,有外媒报道称,一名赴美旅游的中国游客,由于在欧洲旅游时留下了“不文明记录”,被美国海关遣返回国,其十年有效期的美国签证也被注销。昨天,当事女游客接受采访时澄清,她不是被遣返,而是被拒入境,更不存在什么不文明记录,此前也从没到过欧洲,被拒原因则是其没有酒店预订信息,没有预订返程机票,美国移民官据此怀疑她有移民倾向。
昨天,国内不少媒体以“中国游客因不文明记录被美国遣返,并被废除签证”为题报道了这一事件,有网友称此“大快人心”,还有的表示“要好好反思一下中国人的不文明行为”。显然,国内舆论在关注此事时,都把焦点放在“不文明记录”上,认为这是“不文明记录”发挥效力的极好案例。但事实证明,这起事件与“不文明记录”压根儿没有关系。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表示,被记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在出游时并不能被各个相关行业机构强行限制,因为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
这起新闻虽然遭到误读,但其中透露出的信息值得国内有关部门关注。游客因“不文明记录”被他国遣返,实际上是我们想象中征信系统应有的样子:各国在个人征信系统上实现信息共享、联网互查,可实现信息随时调阅,只要在一地留下不良记录,可能遭遇处处寸步难行的窘境。同时,通过实施限制性处罚,提升个人违法违规成本,让人在任何地方都不敢胡作非为。
2015年4月,国家旅游局依法制定《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随后多名有不文明行为的游客被记录在案。但国内版的“不文明记录”似乎并没有发挥多大的效力,被列入“黑名单”的游客照样可以出游,国家旅游局很难对其作出处罚。譬如今年5月,名列“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档案的江苏人王声,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被列入黑名单对自己影响不大,“大不了不跟团,自由行就是了”,且其出境并未受到限制,“从泰国回来,就去了韩国”。
这正是“不文明记录”遭遇的尴尬,一方面我国旅游行业没有直接的联网制度,国内各行业征信系统网络尚未完全建立,因此进入“黑名单”的游客受到的限制将极其有限;另一方面,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处罚措施,使得“不文明记录”的效力大打折扣。国内“不文明记录”建立后并未达到民众的期望值,这正是不少网友转发“因不文明被遣返”新闻的动机——希望能让国内有关部门有所借鉴。
因此,希望有关部门能从这条新闻被误读的案例中,读懂民意期盼,尽快建立健全个人责任主体征信系统,完善“不文明记录”配套处罚机制,让“不文明记录”长出牙齿,真正产生威慑作用,敦促公民旅游文明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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