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证实违规获取中华慈善奖的涉事企业。摄影记者:陈威
法晚深度即时(稿件统筹 朱顺忠 深度记者 陈威)近日网曝一江苏民营企业,在2008年评比“中华慈善奖”的过程中,不符合“一次性捐款1000万以上”的评比规定要求,存在诈捐行为,违规获得“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内资企业”。
针对此事,涉事企业江苏星源房地产开发综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公司)法人代表姜辉向《法制晚报》记者(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称:“2008年捐赠的1000万元,确为认捐,即不是一次性完成捐款,而是公司与慈善机构签署了认捐20年、每年捐赠50万的捐款协议。”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慈善基金会随后向法晚记者证实:“该企业当年的捐助行为确为20年认捐,非一次性完成的捐款。”
网曝江苏民营企业违规获得“中华慈善奖”
昨日下午,一篇“获得‘中华慈善奖’的姜广泉是真正的“慈善家”还是沽名钓誉?”的帖子在网上流传。
网帖称,在江苏省乃至全国都“声名显赫的“慈善家”姜广泉,以及其所主导注册成立的江苏星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08年和2010年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内资企业”和2010年江苏省民政厅颁发的“江苏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捐赠楷模”。前者要求年度内捐赠额应当在1000万元(含物资折价)以上,并经核实到账或落实。后者要求捐赠额在200万元(含物资折价)以上,并经核实已经到账。
这篇在网络流传很广的帖子还表述称,今年2月份,发帖人曾以个人的名义,去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慈善基金会了解捐款情况。通州区慈善基金会给出的答复是:星源公司曾于2008年和通州区慈善基金会签订了一份认捐协议,总共认捐1000万元,分20年缴纳,每年50万。2011年到2014年每年50万,2015年只捐了20万,加上2008到2010年的,到目前我们累计收到370万。
昨天晚上,法晚记者(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联系到了发帖人丁先生,他向法晚记者证实网帖确为自己所发。丁先生认为,姜广泉和其任董事长的星源房产公司在获得 “中华慈善奖”、“江苏慈善奖”时根本就没有捐足参选条件中要求的最低捐赠数。是如何通过审核的?是相关部门审核不严,还是参选人提供的资料有假?
慈善机构称:确为认捐未申报过任何慈善奖项
随后,记者从民政部官网查询相关资料发现,帖子中所说的奖项与参评要求确有其事。
针对慈善评比一事,星源公司现任法人姜辉接受《法制晚报》记者(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采访时称,“2008年捐赠的1000万元,确为认捐,就是我们公司与慈善机构签署了认捐20年的捐款协议,每年捐款50万。”姜辉还向记者表示,“我们公司从来没有申报过慈善奖项,慈善奖项对我们公司也没有任何意义,我们不管捐了多少,对社会也算承担了一项责任。”
官方回应:千万捐款确为20年认捐,慈善奖确为企业申报
“星源房产在2008年跟我们慈善会签订了认捐协议,每年50万,捐赠20年。2010年评比的江苏慈善奖要求是2008年至2010年共200万,他在其他地方应该也有捐款,物资也是可以算的,我这只能查询到通州区慈善会的账目,2008年至2014年每年50万,去年20万,一共370万。2008中华慈善奖的评比情况,是星源房产自己申报的。”南通市通州区慈善基金会工作人员成红梅向法晚记者回应称。
针对记者(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提出的“为何没有达到评奖要求,企业却成功当选中华慈善奖?”的问题,南通市通州区慈善基金会成红梅女士称:“当时我没有来此工作,具体情况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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