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顺
近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其中强调,学生应具有“一种能力两种意识”,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意识,高校要将其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及标准并纳入毕业要求(11月30日《中国青年报》)。
谈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换一种说法也叫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大学是学校和社会的中转站,也是提升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的关键准备期。如果在此期间,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得不到有效的训练,就很容易成为日后职场上和人际交往方面的“硬伤”。
实际上,随着社会的发展,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也早已不是少数专业和职业的“专属”技能,而是各行业、各领域的普遍要求。流畅的表达能力、驾轻就熟的文字操作,不仅给单位形象加分,也给自己增益。以此而言,此次教育部强调学生应具有”“一种能力两种意识”,高校要将其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及标准并纳入毕业要求,提高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无疑是立足于年轻人长远发展的务实之举,也很有必要。
至于如何将这一有利于年轻人长远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并切实提升大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其实也很简单。在笔者看来,对大学生而言,恐怕重在平时有意识地建立自己的语言词汇的“仓库”。只有象蜜蜂那样博采于万花丛中,广泛地吸取生活养料,不断地积蓄大量词汇,才能在运用与驾驭语言文字时,象雕塑家对手中的刀、画家对手中的笔那样得心应手,娴熟于心。“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肚里词汇少,“仓库”无“存货”,是断然不能倚马可待的。
而对高校担负教学任务尤其是担负《大学汉语》教学重任的老师来说,恐怕就不能象过去那样照本宣科,而是一方面要将课文讲得绘声绘色、抑扬顿挫,从而给学生以深刻的教益与感染,另一方面则是站在国家文化战略高度,并基于为社会造就更多高素质的相关人才的广度,用自己的热情激发学生对文字的敏感和兴趣。包括鼓励学生写日记、在学生之间开展各种演讲比赛等,以此训练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总之,语言文字是一切事物和思想的外衣,是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活动的载体,是人际交往的媒介,而高校则担负着教育强国的重任,理当在提升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乃至保护民族的语言文化方面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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