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矛
前段时间,看央视播出的四集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对其中几起“一把手”独断专行而酿成恶果的案件印象深刻,也对如何防止“一把手”任性用权有了一点思考。
海南省三亚市凤凰岛二期工程,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危害,该市海洋部门和分管副市长提出不同意见,时任市长王勇却执意上马建设。2017年至2020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4次要求该工程整改拆除、修复生态。但是,时任三亚市委书记的童道驰明拖暗顶,不予整改。童道驰和王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且与相关企业存在利益勾连,因而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目前,凤凰岛二期违建项目虽然已经全部拆除,恢复原貌,但已造成重大损失。
龚武生曾任湖南省娄底市委书记,他与前任李荐国一样,用“一把手”的权力强行干预重点工程项目。2013年,沪昆高铁娄底南站枢纽一体化项目公开投标,龚武生向主管项目的万宝新区主要领导打招呼,希望能让关系人陈爱民的公司中标。万宝新区的领导感到这个项目责任重大,并未按照龚武生的意图去干预招投标。龚武生不甘,利用职权将有关文件扣押两个月不予签批,直至达到目的。
“为留名无视民生问题,这个县委书记狠砸6.8亿元兴建进士园”,江西省吉水县委原书记袁守旺的案件让人触目惊心。2016年,他提出要高标准修建“中国进士文化园”,对此,当时吉水县班子成员都不赞成,认为这个项目投资过大,钱应该投向那些群众期盼的民生项目。袁守旺无视班子成员意见,不顾客观实际,一意孤行。2020年9月进士园开园后,游客寥寥无几,常年亏损,群众提起来就骂。
这三个案例说明,有的领导干部早已成为利益集团的代理人、代言人,或者因扭曲的“政绩观”作祟,热衷于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在于,只要“一把手”拍板定音,再荒唐的闹剧往往也能敲锣开演,班子成员明确反对、群众怨声载道,也无济于事。纠正“一把手”的错误,最终起作用的,还是上级组织的监督,只是上级监督往往是事后监督,为时已晚。
监督难,监督领导更难,监督“一把手”难乎其难。毋庸讳言,“一把手”是否接受监督,往往取决于其自觉性,制度反倒经常“被架空”。像童道驰、龚武生、袁守旺等“一把手”,对同级监督、群众监督根本不放在眼里。制度执行不到位、缺乏刚性约束力,无疑是重要原因。有的“一把手”大搞“一言堂”,成为“一霸手”,议事决策时,敢于发声、据理反对的干部,容易被说成“搞摩擦,人品不好”,往往处境不妙;而那些明哲保身、处事圆滑的人,反倒“吃得开”。
《党章》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这里的“个人”“少数”,当然也包括“一把手”。规定是清楚的,关键在于理解和遵守。童道驰、龚武生、袁守旺等人,如果懂得怎么正确“拍板”和“服从”,不至于有如此结局。
“一把手”任性用权危害甚烈。加强对“一把手”用权的约束,须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和及时性。笔者认为,对“一把手”的监督必须关口前移,对其任性用权行为应建立一种熔断机制——“乱拍板”一露头,就遭遇“急刹车”,无法横冲直撞;“瞎指挥”一抬手,就到处“碰钉子”,只能严守规则。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其中强调,要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搭建监督平台,织密监督网络。这就要求上级组织监督与同级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必须紧密结合起来,织成严密的监督网。党员干部人人有报告的义务,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巡视机构,对下属单位“一把手”任性用权问题,要有明确的受理程序,让监督更具有敏感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使党员干部少犯错误,国家和人民利益少受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