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今年2月,“杭州一套凶宅起拍单价2万(每平米2万)”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在司法拍卖网站上,对该套房子的“瑕疵说明”中写到该房产内曾发生凶案,即所谓的“凶宅”。该房产于3月13日上午10时起拍,在该场拍卖结束前2秒,该房被以170万元的底价拍走,而司法拍卖网站信息显示,该场拍卖也仅有1人参与竞拍(3月15日《红星新闻》)。
虽然杭州的这处“凶宅”的销售价格并不理想,参与竞拍的也只有一位,而最终的效果却很好:对于“凶宅的主人”而言,将自己的房子销售出去了,对于购买者而言,也买到了价格非常实惠的房子。这种信息透明的“凶宅销售”,平安顺利落幕。
“凶宅销售”是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实际上,不是“凶宅”有多凶,而在于销售需要信息透明,购买者的知情权需要得到维护,而不是“偷偷摸摸”地卖。
之前,许多地方都出现了买房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购买“凶宅”而出现的交易纠纷。这类情况闹上法庭的。法院判均会决合同无效,消费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
“凶宅销售”的关键在于必须做到房屋买卖双方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卖房人应如实披露房屋的实际情况。从科学的角度而言,房屋内发生非正常死亡,并不会降低实际使用价值。但是,需要知道的是,必须做到信息的公开透明,不能“藏着掖着”。人们的心理不同,有的人不在乎,有的人很在乎,对于“很在乎”的人来说,在获知了实际情况之后,会产生一定的括恐惧、忌讳心理。因此,“凶宅销售”过程中“信息透明”应该是底线。
可见,实现信息透明,让“凶宅销售”明明白白交易,是该维护的市场秩序,不是“凶宅”有多凶,而是知情权不可被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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