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很多人的朋友圈被一位多年前的新闻人物刷屏。郜艳敏,一位身世悲惨的被拐女,同时又是“最美乡村女教师”,“歌颂性”影片《嫁给大山的女人》主人公原型;郜艳敏之所以再度成为热点话题,是因为人们对加在郜艳敏身上的“歌颂话语”或者说“歌颂模式”一直有争议。为什么“歌颂”会引起争议?这个争议的实质是什么?
我没有看过《嫁》这部片子,但读过当地媒体关于郜艳敏的“歌颂性”报道。报道说,郜艳敏在“夫”家村里当上代课教师后,跟孩子们在一起,心情渐渐开朗,也找到了生活的意义,“没有了抱怨,感恩生活带给她的一切”。这和其他媒体的报道完全不同,也完全背离正常的人性。被拐卖、被强奸、被任意殴打,逃跑不成,吃安眠药、老鼠药求死而不得;如果谁会感恩这一切,只能说他或她已经被摧残得失去了正常的心智,只是一个令人同情的人。
作为郜艳敏个人,凭借她受过初中教育,抓住了一个偶然的机会,在绝境中走出了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改善了个人境遇,我们为她感到庆幸,她对乡村孩子的爱心,也值得我们感佩;但是,在公共话语中,是歌颂郜艳敏更重要、更急迫呢,还是改变拐卖多发的现实更急迫?而且,从现实中的实践来看,歌颂郜艳敏,却回避郜艳敏的实际遭遇,并没有让当地领导受到“感动”,他们感到的是被动,因为他们不希望当地的贫困现象、拐卖现象被外界、被上级政府所了解。郜艳敏的出名,对他们的乌纱帽是个威胁。他们甚至宁可让村里的小孩子多走七八里山路去别的村上学,也要撤销郜艳敏任课的教学点,让她当不成代课教师。
围绕郜艳敏发生的争议,其焦点是:应该孤立地歌颂苦难中的美德,还是追问苦难的社会根源?只歌颂苦难中的美德,不追问根源和责任,至少客观上的作用是为权力的冷酷开脱,美德并没有得到维护,恰恰说明“歌颂”缺乏诚意。难道爱不是来自爱,而是来自摧残;爱不是来自幸福,而是来自不幸;爱不是来自自由,而是来自奴役?
围绕郜艳敏发生的争议,其实质是关于权力和“人”的关系的两种认识、两种立场:权力是为人服务的,还是人应该服从权力的意志?这里的“人”,用法律语言说是“不特定的多数人”,换句话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说的“平等”的人。如果是前者,权力可以不受监督和制约;为所欲为的权力,必然压抑美德的生长;后者才能保障美德的生长。当权力之善不足时,个人美德的弥补作用其实是微乎其微的。郜艳敏的遭遇同样说明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之必要。
戎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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