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仁
房产新政“甬16条”发布一个多月了,市民范先生去江北行政中心财政窗口退契税,工作人员却告知还没有接到上级通知,商业、办公用房购房契税补贴的比例仍按老政策,只能退50%。范先生质疑:市里的政策在区一级,为什么落实起来“慢半拍”?(5月6日《宁波晚报》)
从市级部门到区级部门,两者之间的“时空距离”有多远?如果用电子邮件或微信等现代通讯方式,计时单位可以用“秒”;如果用电话或传真等传统办公手段,可以“分”计;如果选择地铁、公交出行方式,或是骑自行车,则可以“小时”计。那么,以“不作为、慢作为”的作风来丈量,该用什么计时单位呢?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需要以“月”计。
在加速房地产“去库存”的大背景下,我市出台房产新政“甬16条”,意义重大,一开始便引起了业界、广大市民的关注和欢迎。市住建部门为此在3月底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作了政策解读。后来,政府下发的意见明确“甬16条”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媒体亦进行过大量报道。然而,这么重要的文件,却“悬浮”在市场期待中,梗阻在了落实过程中。如果不是市民投诉、媒体曝光,房产新政不知还会“漫游”多久。
这是一个“慢作为”的典型案例。我们当然可以相信,随着舆论监督的介入,当地主管部门肯定会深入调查,拿出整改意见,具体经办的一线员工,很可能还会因此受到问责处理。如此一来,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件事就会淡出人们的视野。
但如果这个案例只以这种大家能预见的“剧情套路”收场,媒体和公众对其关注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往后,其他“悬浮”的政策、“漫游”的公文、“迟到”的指令,或许就会接踵而来,不愁“前路无知己”。因此,有关方面在认真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应静下心来,从思想认识、服务宗旨、工作作风、管理机制等方面反思,好好找找问题根源,搞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拦路虎”把政策“堵在了路上”,这比“快刀斩乱麻”式的处置、应对更为重要。
“文件没有到”,是过去一些窗口单位回应群众关切和疑问的“标准”口径。这次江北行政中心财政窗口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也不例外。的确,作为一线办事人员,如果没有接到通知,他们不可能擅自做主兑现政策。但作为单位的主管领导,难道也不知道市里房产新政早已出台实施了吗?文件没收到,为啥不能派人取一趟?细则不明确,为何不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当领导的,对上面出台的重大政策,“不知情”是失职,“不执行”是渎职,“落实不到位”是不称职。所以,即便要追责、问责,也不能避重就轻,只把“板子”打在一线工作人员身上。
“重政策制订,轻政策落实”,是很多地方、很多部门存在的根深蒂固、尾大不掉的“机关病”。在有些人的潜意识里,似乎政策出台就万事大吉了。这次的“甬16条”房产新政也是如此。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光是江北,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农财科、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局契税中心也因“文件没到”,仍在执行以前的契税退税政策。出现这样的问题,主办部门显然不能置身事外,只拿“手电筒”往底下照。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政策不落地,一切都白搭。任何一项惠民政策,只有在做好制订“上篇文章”的基础上,认认真真抓好“落地生根”的“下篇文章”,才有可能“开花结果”。鉴于此,希望有关方面抓住“甬16条”房产新政遭遇梗阻这个典型案例,来一次深入的“解剖麻雀”行动,把问题搞清,把根源找准,把措施定实,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同时,不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来一次更加彻底的“头脑风暴”,从根本上破解抓落实的思想、能力、作风和体制障碍,坚决防止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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