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淇
近日,考生小贺在报考江苏省沐阳县一事业单位时遭遇“专业不符”问题。他的毕业证书上标注的是“法律(非法学)领域法律硕士”,与招考要求中的“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律硕士(非法学)”稍有差异,因此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类似事件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时有发生(9月14日上观新闻)。
设立专业门槛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的一种常见做法,旨在满足岗位的特殊需求,确保选聘适合的人才,并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然而,如果招录单位在审核过程中未能有效甄别和筛选,过度“咬文嚼字”,拘泥于专业名称的差异,就难免引发人们对权力滥用和潜在不公的担忧,不仅损害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也阻碍用人单位选到更多样化的人才,削弱政府部门公信力。
据报道,在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专业目录中,并未包含小贺毕业证书上的“法律(非法学)领域法律硕士”专业,但该目录的“特别说明”明确提到,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不统一,并且每年有新设专业,该目录无法全面涵盖各类院校所设的专业。这样的表述包含了灵活变通的含义,避免过于僵化地制定和执行招录标准,忽略专业设置的差异性。
但在具体招聘过程中,一些招录单位忽视考生所学专业内容的实际情况,只认专业名称,甚至对只字之差也无法容忍,这种刻板的做法令人疑惑,暴露了用人单位或人社部门机械教条执行文件、工作不细致不认真等问题。
为了解决频繁发生的“专业不符”问题,招录单位需要着眼于专业内容的核心要求,建立更加公正和科学的评估标准,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实际岗位能力上,而不是纠结于专业名称。这样才能让人才的潜力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
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之间应加强合作,建立有效的衔接机制和更加灵活包容的招聘机制。比如,高校在专业设置方面,可以考虑设立更宽泛的专业大类,以涵盖不同学校和专业之间的差异;用人单位加强对招聘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专业差异的科学处变能力,保障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这样一来,符合条件的考生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招聘,避免因字眼偏差而被排除在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