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近日在各大社交平台上,出现了不少吐槽国庆期间酒店价格太贵的帖子,涉及的城市除了北上广等一线城市,还包括威海、洛阳等旅游城市。还有网友发起了“国庆住我家”的“私宅短租”活动,但律师告诉记者,这样的行为存在风险。(9月20日上游新闻)
面对国庆期间酒店价格猛涨,“国庆住我家”的“私宅短租”活动有利于节省住宿开支,迎合了不少游客的住宿需求,一时间成了热门,让不少房主与游客跃跃欲试。
其实,就在今年“”五一”期间,为了应对酒店房价“水涨船高”,在社交媒体上出现了一个新的旅游方式:交换旅行。“交换旅游”与“国庆住我家”有所不同,如“交换旅游”这意味着两个陌生人互相前往对方所在城市旅游,同时免费居住在对方家中;而“国庆住我家”则是一种“私宅短租”活动,涉及金钱交易。
但不管是交换旅行还是“国庆住我家”,都是一种“共享模式”。表面来看,这些做法都能够节省游客的开支,还能盘活闲置的房屋资源。一些热门景区的住宿业接待能力有限,在国庆等旅游高峰期,往往会超过承载量,通过“私宅短租”,还有助于提高当地的游客接待能力。而像交换旅行、“私宅短租”,看上去还有利于“互挖”旅游消费潜力,盘活文旅消费,加强两地互动往来、增进两地居民友谊。
但要看到的是,“私宅短租”行为存在法律风险。自家住房是不能随意租给游客居住的。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申请开办旅馆,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准开业。“私宅短租”的出租方,没有取得相关批准或不具备相关条件,如果房屋的出租行为被认定为旅游住宿服务,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另外,“私宅短租”的双方互不认识,对对方不知根底,将对方请到家中来,可能带来安全隐患。比如,会不会“引狼入室”?财产安全、个人隐私等,会不会受到侵犯?如果双方共处一屋,人身安全能否保障?如果房客在居住过程中出现财产损失、人身安全等情况,房主也可能面临赔偿责任。
“国庆住我家”只是看起来很美,并非解决旅游住宿产品供给难题的好办法,甚至连“权宜之计”都不算。对此,监管部门要能加强监管,防范一些人借“国庆住我家”活动之名非法提供经营性住宿服务。房主与房客也要理性对待,增强法律意识、防范意识,看清“国庆住我家”背后的法律风险。同时,也要加强规范中秋国庆旅游市场,打击“酒店刺客”等旅游乱象,打击不合理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行为,各地相关部门也要持续提升旅游住宿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正当渠道,更好满足广大游客的旅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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