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浩声
近年来,由于生活作风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公职人员为数不少,似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之势。如,曾任温州文成县某局副局长的赵青松,在工作群中与女员工“求抱抱”,被免职;河北邢台市任泽区住建局原局长耿卫平,在单位微信工作群发表不雅言论,暴露生活作风问题,被免职;曾任扬州广陵区委书记的韦某,到曾经的女下属婚房内“谈工作”,曝光后被免职,等等。网上搜一搜,这样的“桃色新闻”真不少。这么多公职人员在生活作风上“跌倒”,背后根源,值得深思。有些模糊认识,需要厘清。
比如,有人认为,公职人员也是人,应该有自己的私生活,外界不应盯住不放、过度关注。这种认识是十分错误的。持这种观点的人,显然混淆了生活作风问题与个人隐私的区别。个人正当的隐私,我们当然要保护。但公职人员违反社会公德、违背公序良俗,却想瞒天过海,把“风流雅事”捂住,自然打错了算盘。有关党纪法规早已明确,公职人员行为不检点的,应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职、免职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开除。所以,一些人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双开”,一点也不冤。
还有人认为,现在公职人员“五加二”“白加黑”,工作超负荷,“压力山大”,应该有一些释放精神压力的渠道,有的时候丰富一下“业余生活”,打打“擦边球”,没必要上纲上线。这样的认识,看似有些“人性化”,但明显背离了党纪法规的规定,不能成为生活作风问题的“遮羞布”——公职人员正常的“减压”渠道可以有,违纪违规的“高压线”则不能碰,也碰不得。一些党员干部的“风流韵事”被曝光,看起来是“小概率”事件,却也印证了那句老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公职人员的“私生活”并非小事,而是关系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大事。“不怕领导干部讲原则,就怕领导干部没爱好”,这是当年轰动全国的厦门远华走私案“主角”赖昌星的“名言”。涉及这起走私案的不少领导干部,正是被赖昌星从生活作风方面打开了缺口,一步步沦为他手中玩偶的。还有,当年重庆的“艳照门”事件,包括雷政富在内的当地一干官员,被人精心设套围猎,拜倒在“石榴裙”下,最后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理。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防止生活作风出现“溃坝”,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关键是珍惜名节,保持头脑清醒,时时以党纪国法为准绳,校正自己的言行。近年来,被查处的许多腐败案例说明,生活作风问题通常连着腐败问题。一名官员的蜕化变质,往往就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开始的。“欲多则心散,心散则神乱,神乱则逾矩”,那些容易迷人心智的所谓“真爱”,本质上就是掏空人格操守大堤的蚁穴。只有摒弃侥幸心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才能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