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
在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的监督下,10个网络交易平台对涉事商家进行惩戒,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9月至10月,广东省消委会发起挑战“好评返现”消费潜规则活动,通过约谈指导、发函督促、劝诫整改、公平点评等方式,持续推动从源头遏制“好评返现”现象,解决经营不规范问题(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者网购时,判断一款商品的好坏,往往会依据其他消费者对该商品的评价。如果一款商品“好评”如潮,很多消费者会选择购买。然而,“好评返现”现象,导致商品的“好评”掺了水,涉嫌不正当竞争,扰乱了网络市场秩序。
所谓“好评返现”,就是消费者在完成网购交易后,给予卖家“好评”,并将好评截图发给卖家,卖家随后向消费者返还少量现金或购物优惠券。在这种小恩小惠的利诱之下,即便网购的商品质量不怎么好,一些消费者为了能拿到返还的小额现金或优惠券,也会违心给出“好评”。这相当于商家花钱买“好评”,显然不能反映商品的真实情况,不少消费者因此被所忽悠,购买了相应商品而上当。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可见,通过“返现”获得虚假“好评”,涉嫌违法。
“好评返现”诱导消费者给出虚假“好评”,破坏对商品的真实评价,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类违法行为必须杜绝。对此,市场监管、消委会等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应当通过警告、扣分、扣除违约金、删除涉事订单、流量降权等多种方式,对涉事商家进行惩戒,增加其违法成本,并利用现代网络监管手段,下架“好评返现”相关商品链接;同时,严格规范网络市场,对弄虚作假等不法行为严惩不贷,将多次违法的商家列入“黑名单”直至实行禁业,从而倒逼商家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行为。
当然,消费者也应增强甄别能力,网购不要光看“好评”,还应当货比三家,通过多种方式综合了解网购商品的质量,避免被虚假“好评”误导。同时,消费者也要自觉抵制“好评返现”,积极揭露举报不良商家的违法行为。如此,才能挤掉网购商品“好评”的水分,营造公平的网络市场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