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海清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两起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据悉,两地已整改。
根据通报,一地人民政府曾下发文件,强制要求进驻该市开展天然气经营的企业,其公司注册地必须在建德;另一地人民政府曾下发文件,要求部分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选择区属中小建筑业企业建设或者承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后,相关当事人废止了原文件。
经济建设是“重头戏”,地方政府抓发展、造福一方,是职责所在,这没有错。可是,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治经济,政府要依法行政,不跨界、不越权,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法条是清楚的,然而,个别地方发布文件,公然与之对立。无论是不知法、不懂法,还是明知故犯、有法不依,都是错误的。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经济现代化的鲜明特征。仍然有人习惯于权力思维,用行政命令插手经济、干预市场,真的需要补好法律课。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主持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长三角区域要加快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必须从体制机制上打破地区分割和行政壁垒,为一体化发展提供保障。显而易见,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不利于实现区域产业分工、城市功能互补、资源最佳配置,也会制约地方经济发展。道理并不复杂,现代化大生产,一个区域内不可能实现全产业链。你不让别人进来,自己又如何出得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已经5年,一些地方的政策“土围子”还没有被攻破,说明一些干部缺乏政治敏锐性,法治观念亟待加强。
造福一方,不是说只盯住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抛弃大局观。为什么地方保护主义久治不绝?为什么本位主义大行其道?根源在于,有的人没有解决好为谁当干部、怎么当干部的问题。“我的地盘我做主”,这样的人,往往眼界窄、格局小、胆子大。看似为本地区谋利益,实际上成为落后生产力的“保护伞”、创新发展的“绊脚石”,最终只会拖累地方经济。要谋一域,必谋全局,只有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地方经济发展才会有更广阔的天地。
这次被通报的两地政府,出发点应该是好的,想让本地企业“吃偏食”,多赚几个钱。结果事与愿违,触碰了“滥用行政权力”这颗雷,暴露了法治观念缺失的短板,具有典型性。当干部有干劲、想干事是好事情,但要会干事、能干事。干事,就要遵守法律、把握政策,否则就会栽跟头。现实生活里,有的干部任性用权、毫无顾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十年了,可是,公款吃喝、公费旅游、滥发福利等“低级错误”时有发生,就跟一些干部法治观念淡薄,“无知者无畏”大有关系。
主题教育在深入推进中,可对有的人来说,学归学、做归做,没有入心入脑。对照“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案例,各地应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思想水平,增强法治政策观念,以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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