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铎印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消费者徐女士投诉,称其父亲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时,被导游拉到当地的一家家纺工厂,高价购买了与描述不符的商品。经闵行区消保委沟通调解,旅行社为其办理了退货退款手续。(4月18日中国消费网)
旅行社在行程中强制购物、诱导高价消费,屡见不鲜。早年旅游经济刚刚兴起时,很多旅行社就以低价甚至免费的名义招揽游客,在行程中安排大量的购物环节,通过欺骗、诱导甚至强迫手段胁迫游客购买玉石、珠宝、药材等商品,从中获取高额“回扣”,以覆盖旅游成本,甚至导游的薪酬也从回扣中来。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强力打击下,低价团、免费团等现象逐渐减少,但“不合理低价游”、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诱导游客高价消费等现象,依然在一些旅行社不同程度存在。旅游行业“强制购物”“强迫消费”的发生,伤害的远远不只是被宰的游客,还会对地方旅游形象造成巨大影响。
据媒体报道,消费者徐女士的父亲报了一趟由旅行社组织的去往江苏南通的旅游,合同由同事代签。到了南通后,其父亲被导游拉到当地的一家家纺工厂,一共消费了5800元。但合同中不包含去该工厂消费这一行程,旅行社擅自将老人拉到工厂并使其购买与描述不符的商品,徐女士不认可这种行为,要求旅行社退货退款。经过沟通,旅行社表示将立即为徐女士的父亲办理退货退款手续。
强制购物、诱导高价消费岂能一退了之。商家如果将低价的商品以欺诈的方式高价售卖给消费者,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并对消费者进行三倍赔偿。强制购物,还可能涉嫌构成强迫交易罪。导游拉游客去购物,诱导高价消费,从购物金额中收取回扣,可能涉嫌商业贿赂犯罪。
杜绝强制购物,必须用重典。相关地方监管部门要对不法导游强制购物行为使用刑事手段进行打击,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坚持重典治乱与釜底抽薪,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根治旅游“强制购物”顽疾,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久久为功,坚决铲除其滋生土壤。
加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各地各部门应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对旅行社强迫购物、强制消费的行为严厉打击,持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为游客营造好放心、安心、舒心的出行环境。旅行社和旅游从业人员要诚信守法经营,严格遵守《旅游法》的规定,严格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树牢“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理念,通过打造高品质旅游服务来提升自身竞争力,确保广大游客食之放心、购之舒心、游之安心。
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在选择出游项目消费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理性参团,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游”,行程中对于导游的劝导、商家的宣传和口头承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遇到强制购物等乱象时,要增强维权意识,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发票、购物凭证等各种消费单据,以合理方式维权来应对强制性购物消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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