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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借“限塑令”名义强收包装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24-04-30 10:00:33  稿源: 宁波日报

  王军荣

  “我就买一桶酱油,酱油本身也有把手,为什么非要我支付一元钱环保包装费?”前不久,北京朝阳的王先生想在某商超App上买一桶酱油,发现在结账时出现了包装费选项,而且不勾选的话就不能下单。就买一桶酱油也收,他觉得平台是在“宰客”,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有线上商超对收取包装费作出回应:依据国家“限塑令”等相关政策要求,使用了生物可降解塑料袋,并对包装材料适当收费。(4 月 29日《法治日报》)

  这边是商家强行收取包装费,消费者若不支付便无法下单,那边却高唱着为了配合“限塑令”才收取包装费,可强收包装费与“限塑令”有什么关系呢?

  假如商家真的是为了配合“限塑令”,那就应当想办法让消费者减少购买塑料袋,积极倡导环保理念,采用环保材料包装商品,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商家应当持续改进技术,提升服务标准,尽可能采用环保的包装袋,而非仅仅通过增加收费来满足环保要求,更不应一刀切地规定“不支付包装费就无法购买商品”。上述商家分明是借着“限塑令”的名义向消费者收费,并非为了落实“限塑令”,而是为了让自己的钱袋子鼓起来。

  包装费并非不能收取,在法律上并未对包装费等费用作出具体限制,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商超可以将包装费用列为单独收费项目,并且拥有市场定价权。但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要求,如果要收取费用,就必须明码标价,更不能强制收取。在商品页面上并未明确标示包装费用,却在消费者结算时突然提出,这种做法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换句话说,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收取包装费,已然涉嫌违法。

  为了降低成本,商家收取一定的包装费是能够理解的,但前提是要公平合理,要基于商品包装的必要性和实际成本进行考虑。要依照法律规定,并充分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提供多种包装选择,让消费者能够依据自身需求和偏好进行自主选择,进而提升消费体验。唯有如此,才能达成双赢的效果:消费者获得良好的消费体验,商家拥有了更多的回头客。

  既要平衡利润与成本,又要关注消费者的心理感受,这是商家需要不断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强收包装费是行不通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商家收费行为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袁明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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