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兵
一场“叫花鸡风波”让去杭州河坊街旅游的博主“夏若浅沫”感到不顺心。5月1日下午,该博主和家人前往河坊街,并在一家长沙臭豆腐店购买了三只叫花鸡,其中一只当场打开并食用,另外两只带回了家。回到家后,博主打开了另外一只鸡,但发现只有土,没有鸡。于是,在打开最后一只叫花鸡的同时录制视频,结果发现,最后一只也没有鸡。4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已进行调处。(5月5日潮新闻)
“叫花鸡”又称常熟叫花鸡、煨鸡,是江苏省常熟市的一道传统名菜,其做法是先给处理好的鸡刷上料汁,再用荷叶、猪网油及黄泥土层层包裹,最后放进柴火堆中煨熟。在一些店面,现场可以看到,档口的外沿垒着多层“叫花鸡”,均是由泥土做的样品,而在档口内还有一排正在保温的叫花鸡。相较于样品,售卖的叫花鸡没有厚厚的泥土层,显得更扁平,且没有红色腰封。
售卖了“没有鸡的叫花鸡”的店家称,叫花鸡里之所以没有鸡,可能是因为店里那位临时工对叫花鸡的样品和真品辨别不清,或者是由于急了一点,拿错了。
如果该店家真的是故意做了“没有鸡的叫花鸡”来侵害消费者权益,那肯定早就暴露出来了。因为,那天有多名消费者在该店购买了“叫花鸡”,在“叫花鸡里没有鸡”事件曝光后,其他购到“没有鸡的叫花鸡”的消费者,肯定会站出来揭发,就会暴露出事件真相。
如果没有其他人购到“没有鸡的叫花鸡”,那说明店家说的是实话,确实是店里的临时工错把叫花鸡的样品当真品了。因此,网民不应该对这件事盲目评论,而是应该在有关部门把事情调查清楚后再说。
但不管怎么样,此事提醒店家,应该把“叫花鸡”的样品与真品区别开来,不能拿错,损害消费者权益。“叫花鸡”是食品,一旦出了问题,还可能影响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等。
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即便确实是临时工操作失误,责任也应由商家即雇主承担。商家不能以临时工不熟悉情况为由逃避对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如果商家被证实存在故意欺诈,除了需要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商家可能还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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