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正
日前,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电梯检测质量现场抽查时,发现浙江某检测公司检测人员在对一台电梯实施检测过程中,未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全程未使用检测仪器设备,漏检错检项目超30项,但检测结果显示电梯符合要求。宁海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事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这是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实施以来,我市首个受处罚的案例(6月19日《宁波日报》)。
说来也巧,就在看到这条消息的前一天,笔者和9名同事被困“罢工”电梯近半小时。好在物业反应还算迅速,及时联系专业人员,帮我们解了困。笔者了解到,近来还有多名同事遭遇“电梯惊魂”。
电梯故障多发,倒不是说其质量一定有问题,但电梯检测关系公共安全,确实马虎不得,更容不得弄虚作假。像这次宁海县抽查发现的案例,检测人员无视技术规范,漏检错检项目超30项,出具的检测结果仍显示电梯符合要求,等于给电梯运营埋下了隐患。如果因为检测不到位,让问题电梯带病运营,后果是无法预测的。
《电梯自行检测规则》明确,电梯检验的周期,由原来每年一检,调整为只有超过15年的才需要年检,其他的只在对应的年份检测。但放松不等于放任,保障整个社会面的电梯运营安全,需要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更为有效的监管措施。
“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和及时通报,当然是必需的。但不能止步于“抽查发现”,至少要对涉案检测公司的从业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其他各地,也有必要举一反三开展问题自查。从长远而言,还应通过建立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和“黑名单”制度,把那些不良的检测机构逐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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