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钢
近日,有网友反映,在海曙区高桥菜市场买了一斤左右的青蟹,绑绳竟然有半斤重。这绑绳远看像布条,拆下来才发现像塑胶材质。后该网友与经营户当面对质,经营户理直气壮地说螃蟹是从路林市场采购的。连日来,记者在市区多个菜市场了解到,这一现象确实又多了起来。(6月26日《宁波日报》)
菜市场蟹类捆绑过度,作为一种潜规则由来已久。消费者的投诉不断,问题却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2020年3月30日,浙江省《青蟹包装规范》实施,第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单体捆扎物重量不应超过单体青蟹总重(包括捆扎物)的5%。”2020年3月,宁波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蟹类捆扎和市场销售行为的通知》发布,重申了相应规定。
分文不值的青蟹绑绳,连同青蟹一起,卖出了昂贵的价格,属于具有主观故意的违规行为。不妨想一想,500克青蟹,其中绑绳重130克,卖了33.8元,那么,10只青蟹乃至更多的青蟹,该能牟取多少黑心钱?日积月累,肯定不是一个小数目,妥妥的无本万利啊。
无论餐饮店,还是菜市场,青蟹过度捆绑现象并不少见。这种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商家铤而走险、牟取暴利的侥幸心理;有消费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自认倒霉;更在于监管乏力,形同虚设。如果消费者碰到了青蟹过度捆绑行为,寻求监管部门支持,能够一告一个准,商家违规经营成本增加,那么,青蟹过度捆绑现象还会像韭菜那样,割一茬长一茬吗?
事实证明,完全寄望于商家老老实实守规矩,安分守己做生意,效果难免不尽如人意。对市场监管部门来说,必须让监管长出牙齿,敢于向一切违规经营者亮剑,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实现监管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由事后向事先转变,及时为青蟹“松绑”。查到违规者,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让其付出必要的代价。这么做,不仅能打击违规者的气焰,对其他商家也具有震慑作用和教育意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青蟹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和价格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