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
日前,位于高新区梅墟街道梅福社区梅江北苑小区3单元的加装电梯正式启用,这是梅江北苑小区第一部加装电梯。值得一提的是,在这部电梯的加装过程中,首创性地采用了现场招投标的方式,通过业主、居委会、物业公司打分,让业主明明白白选择心仪的电梯加装企业。(7月25日《宁波晚报》)
住宅小区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单元,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对于小区事务而言,政府部门大事小情一包到底,既不现实也不科学。如何安装电梯、车位怎么划合理、设施怎么修为宜……没有谁比生活在小区里的居民更有发言权。社区治理不是居委会一家的事,而是全体居民共同的事。
在小区自治模式下,居民成为社区治理的主体,参与到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中,不仅可以让居民感受到自己的价值,还能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推进小区治理过程中,广泛发动居民力量,做到群策群力,共商共谋,就能让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在宁波,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开始自发解决小区难题,改善小区环境,从微改造到建设共享花园,亮点层出不穷。应该说,目前居民参与小区自治过程中,更多的是参与管理,这次梅江北苑小区在加装电梯中,让居民参与选择电梯加装企业,则是引导居民参与小区事务决策的一种尝试。居民参与小区事务决策,可以充分体现居民的意愿和诉求,培养居民的民主意识,推动小区治理的良性发展。
居民对小区事务的诉求,总是希望能够及时被社区、物业精准捕捉,继而充分满足。目前,一些社区的治理效能还待提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居民的自治活力不够,难以有效收集和传达居民诉求,遑论发挥自主管理作用。因此,需要唤醒更多居民的自治意识,培育小区自治土壤,激发居民自治活力。
让居民参与小区事务的管理和决策,有时只是欠缺一个参与的机会。要拓宽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的渠道,以小区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等形式,开展居民议事协商活动,激发小区治理活力,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事民定”。在这个过程中,要发挥好社区能人的专长,让更多力量成为社区治理的“生力军”,推动小区治理从“他治”变为“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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