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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测评视频要经得起“测评”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24-07-30 09:55:21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戴先任

  随着我国短视频行业快速发展,由视频博主制作的第三方测评视频大量涌现。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部分测评博主为了博眼球、赚流量,夸大产品功效,还有的“商测一体”“以商养测”,甚至发布虚假内容,误导乃至欺骗消费者。(7月29日《人民日报》)

  在网络上,现在吃穿住行都可以测评,不少消费者在购买某件商品或某项服务之前,会先在网上查看测评博主或第三方测评机构的相关测评,再决定是否购买。测评博主和第三方消费品测评机构的出现,能够通过对产品进行测评,让消费者避免购买到劣质产品,从而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参考。测评博主和第三方消费品测评机构也能对企业进行监督,起到倒逼企业潜心提高质量,努力提供优质产品的积极作用。测评博主和第三方消费品测评机构在消费市场中,应该扮演的是“黑面包公”的角色。

  因门槛低、监管不力及受到利益驱使,测评博主的数量越来越多,但泥沙俱下、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如此前中消协发布的相关“报告”就指出,有93.1%的“第三方测评”涉嫌存在测评标准类问题。像一些测评博主对测评产品并不了解,胡乱测评,或为了蹭热度,肆意恶评,有的还受雇于测评产品的竞争对手,成了“水军”,对测评产品进行虚假测评、恶意诋毁;有的则收人钱财后,对产品进行虚假的夸赞。有一些测评博主进行虚假测评,倒不是故意为之,而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专业能力欠缺。本应起到推动市场良性竞争的“鲶鱼”作用的测评博主,不少却在“浑水摸鱼”。

  测评博主为了利益“商测一体”“以商养测”,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比如如果测评博主或平台“假测评真带货”,就可能违反广告法;如果通过虚假测评方式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充当“水军”,诋毁其他产品等,还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此前就有测评博主因未购买、体验带货博主的商品,却在测评视频中发表测评言论,结果被法院判决认定侵权,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测评博主不能“想怎么评价就怎么评价”,而要进行客观评价,不能成为围猎消费者的“高级猎手”,也不能侮辱或诽谤,或通过恶意差评获利。监管部门要制订相关标准,建立准入门槛,加强对测评行业的监管与监督,引入消费者监督机制。网络平台要守土有责,尽好对入驻测评博主的管理责任,更不能“唯流量至上”,纵容测评行业。被第三方测评博主恶意诋毁的企业,则要积极维权,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测评不能变成了“侧评”,也不能“乱评”,而要经得起“测评”。只有规范第三方测评的行业秩序,让第三方测评保证公正性、独立性,回归“第三方”属性,才能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消费市场秩序。

编辑:袁明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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