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聿仁
婴幼儿作为“最柔软的群体”,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提供更好的照护服务,是全社会的责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这既是应对老龄化、少子化等人口发展新变化新特点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把“幼有善育”纳入公共服务“七优享”范畴,成效明显。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由2020年的每千人1.55个增长到目前的每千人4.39个,“十四五”末将达到每千人4.5个。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生育意愿普遍下降,人口出生率持续走低。据市卫健部门通报,去年我市户籍出生人口为3.25万,较2019年减少了1.7万,出生人口下降趋势明显。究其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但生育和抚养成本高,没有精力照料,无疑是重要因素。在此情况下,为婴幼儿提供更好的照护服务,以减轻家长焦虑和压力,对于提高生育意愿,从而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市存在托位总体过剩和局部供给不足问题,结构性矛盾突出,“托不上”和“招不足”同时存在。据调查显示,我市16.6万3岁以下婴幼儿人口家庭中有送托意愿的占41.53%,但实际上我市0岁至3岁婴幼儿入托率只有18.2%。据教育部门统计,全市幼儿园可提供托位2.74万个,目前尚有1.51万个托位“虚位以待”。
化解上述矛盾,让托育服务“叫好又叫座”,既要在改变家长传统养育观念上下功夫,更要在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有新举措,努力给家长提供方便、多元、优质、价廉的托育服务。
供给要更精准。虽然目前我市托位总量充足,但存在资源分配不够均衡合理的现象。城区人口集中区域,托位供给有限,而在广大的农村和城市老旧小区周边,因需求不足产生大量空余托位,造成资源浪费。有关部门应加强预测分析,强化统筹规划,尽可能做到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尽力满足家长就近就便在“社区内”“家门口”“单位内”将孩子入托的需求。与此同时,提供的服务应更丰富多元,除了全日托外,还需有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亲子托等特色化、个性化的灵活服务方式,供家长选择。
质量要更高。托位出现“闲置”,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家长不放心。目前的托班特别是幼儿园所办托班,普遍缺乏规范的托育模式、科学的照护经验,以及正确的教养方法,偏“教”轻“保”现象较为严重,无法满足家长对高质量托育的期待。其中,专业化人才缺乏是一个重要原因。托育服务需要根据不同月龄段提供集“养、育、教、保、医”于一体的专业服务,因此需要兼具医、养、教技能的综合型人才。目前我市幼儿园教师中,具有托育专业背景的还不到1%,与上海等托育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相比,差距明显。
有关部门在加大托育人才培养力度的同时,应采取措施,通过对现有保育师加大培训、鼓励现有幼师转型等途径,弥补托育方面的专业人才缺口。此外,加强教师在婴幼儿发展、课程、保教、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交流,不断提升婴幼儿保教服务能力和水平。
收费要更低廉。目前托育服务普遍实行成本分担,即便是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也不低。根据去年底统计,我市普惠托育平均收费2065元/月/人,是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6.3%。对不少家庭来说,由此产生的经济上的压力不容小觑。提高家长入托意愿,必须为家长“减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宁波作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在积极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过程中,理应考虑尽早把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通过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和补助力度,逐步降低收费标准,减少家庭支出。这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获得感、幸福感的实实在在的举措,对有效降低家庭养育成本,提高生育意愿,改善人口质量,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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