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根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并专列一节进行部署,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释放出强农惠农富农的强烈信号。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回溯既往,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农业农村。我们党成立以后就一直把依靠农民、为亿万农民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毛泽东同志在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提出,要“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从国情出发提出,“在中国建立一个小康社会。这个小康社会,叫做中国式的现代化”,并对现代化建设作出“三步走”的战略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是新时代“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实践,也是对党一百多年来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到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清晰明确,措施精准有力。农业发展蹄疾步稳,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蒸蒸日上。实践证明,我们党驰而不息重农强农的战略决策完全正确,党的“三农”政策得到亿万农民衷心拥护。这些实践探索和政策创新,为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当前的“三农”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困难和挑战。如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仍然不小、农村人口老龄化、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滞后等。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对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农村稳则天下安,农业兴则基础牢,农民富则国家盛。建设共同富裕乡村,绝非“喊喊口号”“用用帮扶资金”便能做好的。唯有下足“绣花”功夫,才能不断描绘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乡村振兴新画卷,才能让农民群众生活一天天好起来。当然,乡村振兴不是一点一面的“单项突破”,而是全面系统的“奔涌浪潮”;不是一城一域的“地区先富”,而是共建共享的共同富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振兴提出的,“不仅城镇要好,乡村也要好,乡村城镇一样好”。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的客观要求,也是解决现阶段农业农村发展现实矛盾的迫切需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宁波既承担着中央和省委赋予的重任,又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既面临进位跨越的重大机遇,又面临不进则退的挑战考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锚定“先行示范”的使命定位,牢牢把握“千万工程”的科学理念,以“创新实干奋进”的精神状态,自觉将“三农”工作和“大美宁波”建设放到“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全局中统筹推进,以一流标准建设农业强市,以一流品质塑造“大美宁波”,奋力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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