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近段时间,湖南等部分地区推动秸秆“全域禁烧”改为“划区限烧”,引起舆论关注。根据10月15日公布的《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涔澹农场、庹家峪村等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以及落叶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通告明确,全市未列入禁烧区域的为限烧区域,在限烧区域内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发布期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其他时段分区域有序组织焚烧。(澎湃新闻10月21日)
秸秆禁烧政策出现松动,有些地方开始“禁改限”,标志着秸秆焚烧管理进入了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新阶段。
在过去,“全域禁烧”一度成为多地治理秸秆焚烧的“铁律”。然而,这一政策的实际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一方面,严格的禁令并未能完全遏止秸秆焚烧现象,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农民为了图方便、省成本,依然选择露天焚烧秸秆;另一方面,全域禁烧也忽略了秸秆作为一种生物质资源的潜在价值,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在此背景下,“禁改限”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对既有政策的一次重要修正和补充。不再一味追求“堵”,而是更加注重“疏”与“堵”的结合,既考虑了环境保护的需要,又兼顾了农民的实际利益和农业生产的特点。
从环保角度来看,“划区限烧”政策通过科学划定禁烧区和限烧区,实现了对秸秆焚烧的精准管控。在禁烧区内,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以及落叶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有效减少了空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了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生态环境。而在限烧区内,则根据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状况,灵活调整焚烧时间和区域,既满足了农民处理秸秆的需求,又避免了因集中焚烧而导致的空气污染。
从农业生产角度来看,“禁改限”政策也更具可操作性。秸秆作为农作物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其处理一直是一个难题。全域禁烧政策下,农民往往面临秸秆无处堆放、难以处理的困境。而“划区限烧”政策则允许在限烧区内有序组织焚烧,为农民提供了一个更为便捷、经济的处理方式。同时,政策的灵活性也鼓励农民探索更加环保、高效的秸秆利用方式,如秸秆还田、秸秆发电等,从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当然,任何政策的出台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调整。“禁改限”政策也不例外。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需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政策得到有效执行;还需要加强对秸秆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为农民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禁改限”政策的出台也体现了政府治理理念的转变。从过去的“一刀切”到现在的“分类施策”,从过去的“强制禁止”到现在的“引导规范”,这种转变不仅提高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也增强了政策的可接受性和可持续性。它告诉我们,环境治理不能靠简单的禁令和处罚,更需要科学的规划和合理的引导。
此外,还应该看到,“禁改限”政策只是秸秆焚烧治理的一个方面。要真正实现秸秆焚烧的科学管理,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比如,加强秸秆收集、储存和运输体系的建设,提高秸秆的利用率和附加值;推广先进的秸秆利用技术和设备,降低农民的处理成本;建立健全秸秆焚烧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焚烧行为等。
相信,在政府、农民等共同努力下,秸秆焚烧问题一定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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