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岩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这一要求,突出了新时代选人用人的标杆,彰显了正确用人导向对干事创业的重要引领作用。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正确的用人导向,是指引干部成长进步的风向标,是引领干部干事创业的指挥棒。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这充分说明,用人导向正,用人风气才会正,党风政风才会正;用人导向好,用人环境才会好,干部队伍的精神状态才会好、干事创业氛围才会好。
怎样用人、用什么样的人,就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用人者自身的思想境界、民主作风、廉洁意识等,是用人者自身素质、自我形象的折射“亮相”。如果领导者在口头上强调“实事求是、实干实绩”,在行动上却提拔重用那些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干部,这种言行不一的作风,不仅会对广大党员干部产生消极、有害的影响,更会对干事创业导向带来扭曲和误导的负面效应。
用好一个人,就是倡导一种正确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取向,就会对领导干部价值观的形成产生正向引导和激励,就能够带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正气的树立;相反,用错一个人,就等于倡导一种错误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取向,就会使一些心术不正者效仿,使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受到挫伤,就会导致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歪风的蔓延,从而损害单位团结、影响干事创业。
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关键在于明标尺,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用人标准与用人导向紧密相连,是干部工作的首要问题。我们党选人用人的标准,概括地说,就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体地说,就是党章所规定的领导干部六个方面基本条件,就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
坚持好、落实好这些标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聚焦“干事”二字,把标准落细落小,落到操作层面,落到具体人具体事上。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敢不敢扛事”检验担当,“愿不愿做事”检验态度,“能不能干事”检验才干。这三点,是知人识人的重要观测点,也是选人用人的重要考察点。
应当看到,当前绝大多数干部是敢担当、善作为的,但也有一些干部不同程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有的顾虑“洗碗越多,摔碗越多”,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有的遇到矛盾束手无策,遇见斗争惊慌失措;有的稀里糊涂混日子,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对此,须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对心态“佛系”、状态“躺平”、工作“摆烂”的干部要坚决地“下”,持续释放庸者下、劣者汰的强烈信号,推动干部愿干、要干、肯干、能干。
选准用好干部,关键在于“准”,难点也在于“准”。干部选得准不准,既要从干部的自身情况看,又要放到具体岗位上、放到领导班子中看;既要看是否让组织放心,又要看是否让群众满意、干部服气;既要看放到拟任岗位上合不合适,又要看是不是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事业长远发展。
从这个角度来讲,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重中之重是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人选条件紧密结合起来,让好干部用当其时、用得其所,各尽其能、各展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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