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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电商平台“先用后付”成套路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24-11-01 10:19:33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杨玉龙

  “先用后付”是一种新型的支付模式,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无须付款即可下单,确认收货后再付款。目前多个电商平台提供了该项服务,允许消费者在一定还款周期内免息购买。“先用后付”确实增加了购物的便捷性,却也引发了消费者的热议,热议的点都在于该功能开通容易关闭难。(据10月31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

  “先用后付”的开通按钮普遍设置得很显眼,甚至无意间就开通了。申请方式高效、简便,适合没有信用卡或不喜欢信用卡服务的人群。“先用后付”提供了更长的付款周期,又免除了利息。不仅能够起到引流促销的作用,更有助于增加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提高商品的转化率。

  不过,也正如一些消费者反映的,“先用后付”功能想关掉可不容易,关闭通道非常隐蔽,难以找到,有的甚至只能在全部订单收货或售后结束,且在此期间不再下新单,才能关闭。而“先用后付”捆绑“免密支付”,解了大人的囊中羞涩,也解开了对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的束缚。也有消费者在“先用后付”后,陷入资金危机,“留下悔恨的泪水”。

  上述可见,“先用后付”尽管可行,但不能任由其充满套路。例如,“先用后付”能“一键开通”也要能“一键关闭”。而商家像躲猫猫一样设置取消按钮,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对此,平台在消费者开通有信用消费性质的功能时,应该强化提示,将是否开通的选择权明明白白交到消费者手中。

  还如江苏省消保委建议,在使用过程中,增强对“误点”操作的再确认提示和售后制度安排,解决消费者“误点”带来的退货、退款举证困难。事实上,确有必要。这也就要求平台负起责任,切实尊重消费者的权益。留住客户依靠的是平台的信誉和口碑,而不是技术上的重重障碍。应该用技术服务消费者而不是套路消费者。

  对此,相关部门当引起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加强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势在必行。

编辑:袁明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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