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11月1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新国标”沿用了2018年提出的电动自行车设计速度最高25km/h的规定,并强调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生产、销售或者提供。然而,11月1日—2日,记者兵分三路,在济南、成都、武汉三地探访发现,多家门店仍宣称可以“解限速”。(海报新闻11月3日)
这无疑是对法规尊严的公然挑战,也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极大漠视。
首先,法规宣传的不充分、不到位是导致销售终端弱执行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信息时代,信息的有效传递是政策落地的关键。然而,从“新国标”发布到实施,似乎并未在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及消费者中引起足够的重视。许多商家坦言,对于“新国标”的具体内容知之甚少,更有甚者,直接以“顾客需求”为导向,无视法律规定,继续销售可解限速的电动自行车。这种信息不对称,不仅让商家在“无知”中违规,也让消费者在“懵懂”中成为安全隐患的制造者。
其次,执法不及时、不严格,是“新国标”执行不力的另一大症结。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力度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威慑力。尽管“新国标”明确规定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但现实中,监管部门的执法行动似乎总是慢半拍,或是处罚力度不够,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一些商家因此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即使违规,也只是“罚酒三杯”,不足以影响其继续违规操作。
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整个电动自行车产业链对“新国标”的落实并不到位。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每一个环节都应有严格的把控,但现实却是,一些生产厂家为了迎合市场需求,仍在偷偷生产超速电动自行车;设计环节的技术漏洞,更是为不法销售者提供了“解限速”的便利。这种全产业链的失守,使得“新国标”形同虚设,不仅损害了法规的权威性,也加剧了电动自行车市场的混乱。
面对销售终端执行“新国标”打折的现状,我们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对症下药,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强化宣传,提高认知。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大对“新国标”的宣传力度,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和消费者,开展专项培训,确保人人知晓、人人遵守。同时,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严格执法,加大惩戒。监管部门应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商家实行“零容忍”,一旦发现,不仅要依法严惩,还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屡教不改的商家实施市场禁入,让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
全产业链协同,源头治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超速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同时,推动技术创新,优化电动自行车设计,消除技术漏洞,让“解限速”成为不可能。此外,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理机制,促进产业绿色循环发展。
公众参与,共治共享。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通过设立举报奖励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倡导文明骑行,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自我约束力,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出台,是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之举。销售终端的执行打折,不仅是对法规的轻视,更是对公共安全的不负责。只有通过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让“新国标”落地生根,成为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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