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举
9月4日,阳宪勇又收到了“扣款失败”的短信。这是一笔近7万元的汽车贷款,因未按月还款,屡次被催债。家人不解的是,常年待在农村、不会开车的阳宪勇为何多出了这笔贷款。更重要的是,持有湖南省残联制发残疾证的他,是一名智障人士。记者梳理发现,最近几年,全国曝出多起智障人士背上汽车贷款的案例。无一例外,他们均是被人利用,在被哄骗情况下办理了汽车贷款。由于没有征信污点,他们甚至成为一些骗贷团伙眼中的理想“背债人”。(11月5日《新京报》)
在很多人的经验和认知中,能够从银行贷款的人都需要有正当的职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哪怕是为他人贷款进行担保,也需要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如今,一些智障人士被包装成正常人,并成为车贷的车主和主债务人,背上巨额债务。这些乱象,显然严重侵犯了残疾人士的合法权益,突破了诚实信用原则,理当受到严格规制。
毫不客气地说,智障人士被包装成具有稳定收入的普通人后,成为职业背债人的奇葩现象,让人吃惊和愤怒。要知道,这些智障人士本就是弱势群体,需要依靠基层组织救济,需要亲属照顾扶养,自身基本上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即便可以靠打零工赚钱,也没有正确的理财和保管存款意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而另一方面,对于金融行业来说,无论是银行还是其他金融机构,本应有着较为严密的风险控制体系,对主贷人和担保人的经济状况、工作情况、收入水平有着严格的要求,并非随便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借款人和担保人。因此,智障人士成为主贷人,甚至成为“职业背债人”的现象,凸显出相关工作人员在贷款发放过程中极不负责任,甚至不排除有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的违法违纪情况。要知道,对于智障人士,很多具有生活经验和社会经验的人,基本上一眼便可看出端倪。一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审核时怎能毫无觉察,其到底是被蒙蔽,还是故意“放水”?
智障人士成为“背债人”,既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处于风险之中,难以收回,也导致智障人士的权益受到侵害。如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如果智障人士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其所签署的合同很可能被认定为效力待定或无效合同,金融很难要求智障人士返还借款。同时,根据各地的低保、五保等社会保障政策,一旦弱势群体名下有车有房有贷款的话,将被取消相应优待。
由此可见,围猎智障人士,套取金融机构资金的作恶,让金融机构和智障人士都成为受害者,唯有投机钻营者可以得利。对这种毫无诚信,突破底线的作恶,显然不能轻纵。根据刑法,专门围猎智障人士,将其包装后套取金融机构资金的行为,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刻意放纵的行为,也涉嫌购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即便金额较少,相关人员也应受到行业处分。
此外,有必要利用大数据技术,实质性审查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经济状况,就业状况、社保状况等资质。尤其对于疑似五保、低保人员,更有必要到现场调查,实地调查,不能因为“便利”“便民”就放松审查,让银行资金沦为不法者的唐僧肉,让智障人士成为背锅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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