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龙
“远看是金典牛奶,近看却发现是全典牛奶”“包装很类似,也是橙汁,名字却叫橙果粒”……“山寨”食品是外观与正品类似,价格却便宜很多的产品,有的虽然是合规厂家生产,但有侵权嫌疑;有的没有生产资质,缺乏食品安全保障。近年来,“山寨”食品在网购、外卖以及一些线下零食店再次冒头,值得关注和警惕。(11月18日《人民日报》)
长期以来,“山寨”食品较多出现在农村市场。主要是因为,相对于城市,农村地区地域广、居住分散,监管难度较大。农村“山寨”食品大多由附近的小商品店、集市或者批发市场售卖,产自小作坊,没有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除农村地区外,网购、外卖等渠道也出现了“山寨”食品。消费者无法直接观察商品,容易被“山寨”食品所误导。
“山寨”食品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更是对市场的扰乱。尤其是,“山寨”食品除了消费者所说的口感不佳之外,还隐藏着食品安全隐患。例如,食品标签上缺失生产相关信息甚至没有标签,不符合生产标准。还如,一些商家钻空子打“擦边球”,甚至用普通的消字号产品“碰瓷”正规药品,误导消费者。
不能纵容“山寨”食品扰乱市场。需要强化对市场的监管执法。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对食品造假者的惩罚力度虽然在不断加大,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这需要各级政府与监管部门加大事前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如,对于严重的食品造假行为,不仅要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还应依法追究造假者的刑事责任。
应强化电商平台的责任。诚如受访专家建议,电商平台应建立商品审核机制,对入驻商家进行资质审核和监控,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执法和监管部门要利用线上销售的数据进行分析,追溯产品的销售商和生产商,实现全链条打击。同时,电商平台应加强相关消费警示,加强消费者对“山寨”食品的防范。
消费者要勇于维权。一方面,消费者面对权益被侵害,要勇于依法维权,万不可为减少麻烦,宁愿自认倒霉,放弃维权;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应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不正规的食品,提高消费者的监督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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