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父母护理假”升级,一些地区探索将享受对象由“独生子女”扩展到“非独生子女”。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已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有护理假对象范围。近日,江苏扬州、南通等地拟取消或放宽“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12月16日《工人日报》)
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对传统孝道的一次现代诠释,也是对社会老龄化问题的一次积极回应。然而,好政策还需好执行,如何让这一“子女带薪护理假”真正落地生根,成为广大职工和家庭的实惠,而非一纸空文,值得我们深思。
在老龄化日益严峻的今天,如何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减轻子女的养老负担,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南通等地取消“独生子女”限制,将护理假的惠及范围扩大至所有子女,是一次大胆且人性化的尝试,不仅体现了对老年人权益的尊重,也彰显了对子女尽孝的支持与鼓励。
但话说回来,好政策要落地,光有“善意”可不够。回顾过去,类似“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政策并不少见,但真正执行起来却往往大打折扣。有的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有的员工因担心影响工作而不敢申请,最终导致这一政策成了“镜中花“”水中月”。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关键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执法力度,二是社会分摊机制。
先说执法力度。在当前的就业环境中,不少劳动者面对企业仍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当“带薪休假”与“保住饭碗”发生冲突时,很多人只能无奈选择后者。这背后,反映出的是劳动维权执法、司法力量的不足。试想,如果劳动监察部门能够严格执法,对违规企业予以重罚,那么还会有多少企业敢于公然违反规定,剥夺员工的合法权益呢?
再说社会分摊机制。企业不是慈善机构,它们需要考虑运营成本。如果所有带薪休假的成本都由企业承担,那么出于盈利考虑,很多企业自然会选择“能省则省”。因此,政府应当承担起应有的责任,通过减税、减费等措施,减轻企业的负担,让企业有能力和意愿去落实这些带薪休假政策。同时,还可以探索建立社会化的护理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志愿者参与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护理支持,从而减轻子女的负担。
要让“子女带薪护理假”真正落地落实,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劳动者自身要增强维权意识,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媒体要加强监督报道,对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形成舆论压力。同时,工会等组织也应发挥积极作用,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南通等地此次的政策还明确鼓励用人单位提供便利和支持,这是一个很好的导向。企业应当认识到,给予员工合理的带薪休假不仅是对员工权益的尊重,也是提升员工忠诚度、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一家关心员工、尊重员工的企业,才能赢得员工的真心付出和忠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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