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1月8日下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规定》明确,秸秆综合利用主要是指对水稻、油菜、玉米、棉花等农作物的秸秆按照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方式予以利用;对禁烧区带有经检疫确需焚烧的病虫害的秸秆,在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安全可控措施后,可以露天焚烧。同时对违规露天焚烧秸秆也规定了罚则。该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澎湃新闻元月9日)
曾经,秸秆“全域禁烧”是各地一道铁律,虽然其初衷无可厚非,旨在通过一刀切的方式迅速遏制空气污染,然而这种“堵”而不“疏”的做法,忽略了农民的实际困难和秸秆的多元价值。在一些偏远地区,农民面对秸秆处理的难题,往往选择偷偷焚烧,以图一时之便。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不仅消耗了大量的行政资源,还加剧了干群矛盾,使得政策执行效果大打折扣。更糟糕的是,全域禁烧导致秸秆被大量废弃,其作为肥料、饲料、基料、原料和能源的潜在价值被白白浪费。
此前,一些地方的秸秆禁烧政策已经松动,开始尝试“禁改限”,此次湖南“禁改限”入法,则是更进一步,用法律的形式予以固定,这无疑是对既有政策的一次深刻反思和积极修正。对秸秆焚烧,不再简单地追求禁止,而是采取了更为科学合理的“疏堵结合”方式。通过科学划定禁烧区和限烧区,既保护了重点区域的空气质量,又满足了农民处理秸秆的实际需求。在禁烧区内,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有效减少了空气污染物的排放,为周边居民营造了一个更加清新的生活环境。在限烧区内,则根据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状况灵活调整焚烧时间和区域,既避免了因集中焚烧而导致的空气污染,又减轻了农民的处理负担。
这一政策的智慧之处在于其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比如,明确规定了对带有经检疫确需焚烧的病虫害秸秆的处理方式,即在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安全可控措施后,可以露天焚烧。这种精细化的管理,既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又兼顾了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农民不再因为秸秆处理而焦头烂额,而是可以在政策的引导下,有序、安全地处理秸秆。
“禁改限”政策并非一蹴而就的万能钥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调整。政府应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及时收集农民的反馈意见,对政策进行适时调整和优化。同时,还应加强与其他相关政策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深入开展。
“禁改限”成功入法,让秸秆焚烧在秩序与效率之间找到了新的平衡点。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体现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也彰显了政府对农民实际利益的关怀。有理由相信,在政府的引导下,农民将更加注重环保、更加科学地处理秸秆,共同守护我们的蓝天绿地,实现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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