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前段时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梳理其办理的民营企业公司类纠纷发现,近5年来涉公司内部主体多次涉诉案件高达2941件,占公司类诉讼案件的23.64%,其中最多一家公司先后有60余起诉讼,最长时间历经了十余年,导致一些涉诉民营企业公司决策能力下降、生产经营萎缩、声誉形象受损。“无休无止的诉讼有时还会升级为刑事指控,导致一个或多个当事人身陷囹圄,公司停摆甚至走向破产。”南京中院民二庭庭长夏志阳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3月12日《法治日报》)
中小微企业“官司缠身”危害巨大。一方面,企业决策能力会因大量的诉讼事务牵扯而显著下降。当管理者不得不把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应对诉讼,自然无暇顾及企业的战略规划与发展布局,一些关键决策可能因此延误或失误。另一方面,生产经营也会遭受严重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可能因诉讼带来的不确定性而停滞,资金也会被大量占用用于打官司,导致企业运转困难。同时,声誉形象受损更是难以估量,合作伙伴的信任可能降低,消费者的认可度也会大打折扣。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民营企业公司类纠纷的梳理便揭示了这一问题的严峻性。近5年来涉公司内部主体多次涉诉案件数量众多,占比较高,甚至有企业历经十余年、多达60余起诉讼,最终走向停摆甚至破产。有的无休止的诉讼还升级为刑事指控,让当事人身陷囹圄,给企业带来毁灭性打击。
为了促进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化解其“官司缠身”困境,南京中院强化全流程综合治理,及时发现关联案件,建立连环诉讼甄别机制与穿透式审理机制。不局限于单个诉讼的解决,而是以系统性思维,找准关键核心案件来化解连环诉讼,这种创新的方式为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诉讼难题提供了有益借鉴。同时,南京中院陆续推出的一系列小微企业司法保障举措也令人眼前一亮。制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要点》,明确提出依托各园区、商圈、商业综合体等小微企业集聚地设立“宜商司法驿站”平台等前端哨点。这一举措搭建了企业与司法之间沟通的桥梁,建立了“驿站平台 + 司法联动”的诉求直达机制,确保中小微企业有事能“找到门”更能“找到人”,能及时表达司法需求并享受优质服务。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毛细血管,它们的健康发展关乎着整个经济的活力与稳定。让中小微企业远离“官司缠身”,是助力其“轻装上阵”的关键一步。司法机关要继续优化法治环境,探索创新机制,高效公正处理涉企案件;政府部门要从政策、金融等多方面给予支持与引导,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全方位为中小微企业保驾护航,才能让它们摆脱诉讼困扰,专注于自身发展,为我国经济的持续繁荣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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