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爱民
当前,我国对事假暂无清晰具体的规定,相关规则的制定权主要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出于经营成本的考虑,一些用人单位通过内部制度严控事假,导致事假的“休”与“批”之间存在诸多矛盾。如何在此情况下平衡各方权益,值得深入探讨。(3月17日《工人日报》)
一些企业通过内部制度严格控制事假,导致事假的申请与批准之间产生诸多摩擦。这一现象不仅影响了员工的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给事假“立规”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合理的规则制定将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用人单位严控事假的现象背后,是其对用人成本和工作效率的担忧。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追求利润最大化,自然会对可能影响生产的因素保持敏感。然而,这种过于严苛的管理方式往往会适得其反。当员工面临紧急情况却无法得到合理的事假安排时,可能会产生不满情绪,甚至选择离职,这对企业的人才稳定性和团队凝聚力都是不小的打击。
从员工的角度来看,事假是应对突发个人事务的必要保障。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诸如家庭紧急情况、个人健康问题等需要请假处理的情况。如果企业不能提供合理的支持,员工将陷入两难的境地,要么选择不顾工作请假处理私事,面临被扣工资甚至辞退的风险;要么选择坚持工作,却可能因此耽误重要事务,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员工对于合理事假规则的诉求是正当且迫切的。
要实现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双赢,关键在于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来平衡双方的权益。首先,国家应当在劳动基准法中设置底线性的规则,明确事假的基本权益和申请程序,为劳动者提供基础性保障。其次,用人单位应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民主程序与员工共同制定事假规则。这不仅能够增强规则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还能够提升员工的参与感和认同感,减少因规则不合理而引发的矛盾。
企业可以考虑设立一定数量的带薪事假,允许员工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安心处理个人事务。同时,建立事假申请的审核机制,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对于特殊情况,如家庭重大变故或员工本人健康问题,可以设置灵活的审批程序,体现企业的人文关怀。
给事假“立规”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合理的规则能够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同时,它也能够减少因事假引发的劳动纠纷,为企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