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消费之后,在社交平台发布对商家“种草”或“避雷”的点评,是近年来兴起的消费新风潮。然而,部分商家认为负面评价损害了自身的名誉权,由此引发一系列官司。消费者有没有权利在网上打差评?如果发生纠纷怎么维权?今年的“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由差评引发的网络侵权责任案例,可以给消费者一些启发。(3月18日新华社)
在网络购物日益普及的今天,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的评价,成为了解商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消费者的“差评权”,作为其合法权益的一部分,不仅有助于其他消费者做出明智选择,也对商家提升服务质量具有监督作用。然而,现实中消费者行使“差评权”,却常常面临种种阻碍,甚至引发一系列官司。因此,维护消费者的“差评权”,需要公益诉讼为其“撑腰”。通过法律手段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给出“差评”,往往是基于自身真实的消费体验和感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评价,这是其监督权和表达权的体现。然而,一些商家为了维护所谓的“完美形象”,不惜采用威逼利诱、恐吓骚扰等手段,阻止消费者发表真实评价。比如,有的商家通过“好评返现”来诱导消费者修改差评,有的甚至对坚持差评的消费者,进行人身攻击或恶意上诉打官司。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秩序。
面对商家的不当行为,单个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维权过程耗时耗力,成本高昂,许多消费者在权衡利弊后选择忍气吞声。这种现象不仅助长了一些商家的嚣张气焰,也使得其他消费者继续面临潜在的风险。因此,引入公益诉讼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公益诉讼能够代表众多消费者的利益,通过法律手段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制裁,从而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差评权”。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这一规定意味着,消费者协会可以代表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提起诉讼,降低了个体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扩大了维权效果。通过公益诉讼,可以形成对商家的强大震慑力,迫使其重视消费者的评价,改善服务质量。同时,公益诉讼还可以借助法律界人士、新闻媒体等多方力量,给消费者维权提供更为专业、高效的服务。
除了消费者协会外,监管部门也应积极发挥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商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恶意报复、恐吓消费者的行为,监管部门应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使其付出应有的代价。此外,平台作为商家准入的把关人和监管者,也应承担起责任,建立健全的评价监管机制,防止恶意评价和商家报复行为的发生。
维护消费者的“差评权”,不仅是对单个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是对整个市场秩序的维护。商家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消费者的真实反馈,只有正视问题,勇于改进,才能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信任。面对差评,商家应当收起“玻璃心”,以积极的态度接受消费者的监督,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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