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海清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的作风建设的再动员、再整顿、再提高。对此,每一名党员干部只有思之深,才能行之切,中央八项规定这张“金色名片”,也才会被越擦越亮。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新时代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中央八项规定,不仅是管“嘴”的——禁止公款吃喝,还是管“手”的——禁止乱收礼卡、礼品,更是管思想的——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具有广泛深刻的内涵,是作风建设的“净化剂”“推进器”。回想当时,恐怕没有多少人料到,八项规定能够如此深刻地改变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现在,我们说“八项规定改变中国”,一点都不为过。
历史经验表明,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早在1940年,毛泽东同志就曾指出,“我们要用延安作风打败西安作风”,中国革命的胜利将之变为现实。一个政党的先进性,当然要看其性质、纲领和路线,这是人民根本利益的科学表现。这种先进性必须通过党组织的实践活动,通过每一名共产党员的言谈举止、对待人民群众的具体态度,也就是党的作风具体地体现。八项规定精神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对群众利益的维护,两者是一致的。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就会搞特权、以权谋私,势必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对党员干部来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最基本的要求,是必须恪守的底线。
应该说,八项规定与八项规定精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联系,也有区别。中央八项规定针对党内高层而言,但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导向作用。各级党组织向中央树立的标杆看齐,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制定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均属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细则。对于广大党员来说,如果出现相关的违纪行为,违反的不是中央八项规定,而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弄清这个问题,是有必要的。中央八项规定是前提、是原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延伸、是具体化。由于作风问题千差万别,表现形式又各不相同,没有一种制度可以“面面俱到”,这就需要用原则去分析、去界定。如有的地方花费巨资兴建“党建公园”“党建标语”等,群众反映强烈。这就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要厉行节约”的原则,是在搞形式主义。只有通过系统的分析和思考,才能做到全面认识、精准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1.8万起,批评教育和处理15.7万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7万起,批评教育和处理15.6万人。高压态势下,为什么还有人我行我素,越界“踩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党员“破法”,无不是从“破纪”开始的。从上述事实不难看出,有的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还不到位,“对小事小节不太注意”。这次学习教育是一次好机会,可以起到“体检”和“加油”作用。每一名党员干部应把自己摆进去,学深学透,统筹做好“学、查、改、促”四篇文章,“勿以恶小而为之”,不断锤炼好作风、展现新形象。
党纪是底线、禁区,也是安全防护栏。当年,周恩来总理执意补交5分钱的菜汤费。他说,5分钱,看起来微不足道,但他是总理,下面有许多部长、省长,他们都多吃多占5分钱,就是大事情了,更何况还有地委、县委干部呢。这个故事很有教育意义,说明作风建设无小事。
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内容很具体、很详细。其中就有“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这样的规定,看似细小,其间却有大道理。党员干部如果不能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在“小事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最后小事就可能变成大事,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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