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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直播不能为了流量漠视顾客权益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25-05-05 18:59:36  稿源: 宁波日报

  曲 征   

  近日,有网友发帖反映,某餐饮店在直播时,拍摄到了顾客用餐的画面,对此该网友觉得不适。不少网友表示“很烦这类直播行为”“想宣传店铺,摄像头对准店铺里的菜就好了”。涉事门店工作人员称,直播是展示店内实际经营情况,直播间会挂团购链接,“效果不错”(4月28日中国新闻网)。

  “效果不错”的商业直播博得了眼球,吸引了流量,增加了收入,不过餐饮店是否考虑过顾客的感受?有没有想到此举侵害了顾客的肖像权与隐私权?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直播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营销手段,但这不能成为侵犯他人隐私的借口。传统观念中,餐厅、商场等公共场所常被等同于“无隐私区域”,但这一认知在直播时代已严重滞后。《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即便在公共场所,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活动仍受法律保护。判断侵权的核心在于是否侵犯知情权与同意权,若商家未告知顾客即拍摄,或未经同意将影像用于商业目的,均构成对肖像权、隐私权的侵犯。

  餐饮店将顾客用餐画面用于商业直播,本质上是将消费者异化为“免费广告工具”。直播可能泄露顾客的行踪轨迹、消费习惯等敏感信息。在生物识别技术广泛应用的当下,清晰的面部影像极易被不法分子抓取,用于身份伪造或精准诈骗,甚至在得知当事人行程后入室盗窃。这种风险已超越个体权益范畴,演变为公共安全隐患。

  商家热衷直播顾客场景,背后是“流量至上”的畸形价值观在作祟。某理发店经营者坦言,直播顾客烫发过程能引来许多顾客。不过这种短视行为正在透支消费者的信任,有网友表示,“在直播间看到熟人就餐画面,会担心自己成为下一个‘主角’,这样一想就不愿去这家店了”。

  为了回避法律责任,一些商家往往以“宣传经营实况”为借口搞直播,部分商家还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其实,商家搞直播,完全可以仅展示员工工作状态,但其刻意拍摄顾客,目的是制造“真实感”以刺激消费。这种营销方式暴露了商业伦理的缺位,也反映出商家对消费者权利的漠视。

  须知,当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他人直播的“背景板”,公共空间的信任与尊严将荡然无存。保护公共场所的隐私权,本质上是在守护数字时代的文明底线,这需要商家的自律、平台的担当、法律的刚性,更需要每个消费者勇敢说“不”。

编辑:袁明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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