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清
在丽水市缙云县,65周岁以上农业从业人员占9.28%(65周岁至73周岁占8.01%),特别是农业企业用工中,临时性中高龄用工占比达85%。“这份保险给我们吃了颗定心丸,高龄从业人员的用工安全有了保障。”近日,当地一家公司为11名65周岁以上从业人员投保助企惠农保,企业负责人拿着签订好的保单后这样说(5月8日《浙江日报》)。
对于农民来讲,绝大多数人并没有“退休”一说,而是“干到干不动为止”。这些上了年纪的“老农民”既熟悉当地情况,也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是农业企业青睐的劳动力资源。但工伤保险制度和现有商业保险往往设置了“65周岁以下”的年龄门槛,农业企业若突破门槛用工,面临较高风险,这制约了高龄劳动者就业。
通过制度“补血”,保障高龄劳动者享有同等的劳动权益保护,不仅能够让高龄劳动者避免因年龄丧失权利,也承认了高龄劳动者的社会贡献,有利于推动制度建设与老龄化社会的实际需求接轨,是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应有之义。
作为一种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助企惠农保将投保年延至73周岁,还下足了功夫——根据农业企业的季节性工作特点,投保时间分为两个月、六个月和十二个月;根据蔬果采摘、食品加工、生鲜运输等行业类别,又将保险设定为低风险和高风险两个等级;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差异化、个性化的投保方案。如此接地气,兼顾了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助企惠农保让农业企业和高龄劳动者各取所需,实现多赢。
就业是民生之本,老龄社会呼唤对老年人更加友善的就业政策。只有消减高龄劳动者“后顾之忧”,他们才能“轻装上阵”。助企惠农保“想用户所想,急用户所急,应用户所需”,为进一步开发和拓展老年就业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社会进步,劳动者不再像过去那样“只要有钱挣,别的不在乎”,而是对工作环境、劳动权益保障等有了更普遍、更直接、更强烈的诉求。让每一位高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充分保障,让每一滴汗水得到关爱与呵护,需要助企惠农保这样实实在在的制度护佑和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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