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而医药领域更是关乎百姓生命健康与切身利益的关键环节。6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一例罚没金额上亿元的医药反垄断罚单。通报显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管辖,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自然人郭某某组织津药药业、浙江仙琚制药、江苏联环药业、西安国康瑞金制药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62亿元,并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责任的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月16日《南方都市报》)
客观而言,国内药企反垄断并不新鲜,但是像此次同时实现对“组织者+企业+责任人”三重追责,还是第一次。也因此,这一次的药企反垄断案,意义超越了反垄断本身。
先看看这起案件的恶劣影响。2021年11月起,郭某某组织津药药业等四家企业商议抬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达成停止竞争、共同涨价协议后同步停供。短时间内,药价从每公斤8000元涨至1.3万元,这可不是简单的数字变化,而是实实在在地推高了医保和患者的成本。不但增加下游药企经营成本压力,对于患者尤其是那些需要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来说,这无疑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甚至可能让一些患者因药费过高而放弃治疗。对于医保基金而言,也是巨大的损耗,影响其可持续运行,进而影响更多人的医疗保障。
此次“三重追责”,首先让药企反垄断更有威力。以往的反垄断处罚,更多聚焦于企业本身,对于组织者和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力度不够。这次对组织者郭某某、涉事药企、四名责任人员分别处罚,让那些妄图通过操纵市场牟取私利的人明白,违法成本是巨大的。同时,也让其他药企看到,反垄断不是儿戏,一旦触碰红线必将受到严厉惩处,从而起到强大的市场威慑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其次,凸显了我国对药企反垄断护民生的坚决态度。医药领域是民生领域的核心板块,药品价格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钱袋子”和“命根子”。此次对垄断行为重拳出击,表明了国家坚决维护群众用药安全、保障民生的决心。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为百姓创造一个公平、安全、有序的医药市场环境,“三重追责”就是国家履行这一职责的有力体现,让百姓看到希望,增强他们对医药市场的信心。
再者,翻开了我国药企反垄断(纵向价格垄断)的新篇章。纵向价格垄断在医药领域并不少见,但此次“三重追责”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范例,让执法部门在面对复杂的医药市场垄断行为时,有了更清晰、更有效的执法思路和方法,为后续的反垄断工作指明了方向,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医药领域的反垄断法律体系,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此次“三重追责”的药企反垄断行动,是法治的力量在医药领域的生动体现。期待这样的反垄断举措能够持续发力,让医药市场更加公平、透明,让群众享受到更多优质、实惠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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